王康威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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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少女涉嫌在清晨时分在循环路的两座组屋,三度恶作剧纵火,先是烧毁一座组屋底层电梯旁的一个垃圾桶,跟着到毗邻的组屋放火烧毁丢弃在楼下的一张床褥,最后再回到原来的组屋的14楼一把火烧掉居民放在屋外的扫帚。
纵火案发生在前天凌晨3时30分左右,地点是在循环路第36座和第34座组屋。
警方昨天发表文告说,勿洛警署的查案人员接获通报后展开调查,通过组屋闭路电视画面确认少女的身份,并在同一天早上在附近第65座组屋逮捕一名16岁的少女协助调查。少女相信涉及数起恶作剧纵火的案件,没有人在火患中受伤。
据《联合早报》了解,案发当天凌晨,涉案的少女手持打火机,先是到第36座组屋底层放火烧垃圾桶,跟着就走到毗邻的第34座组屋底层,看到一个床褥被丢弃在组屋楼下,被指纵火烧床褥。之后,少女被指再回到第36座组屋游荡,过后发现14楼走廊外放着一把扫帚,又放火烧扫帚。
《联合早报》记者走访事发地点,发现第34座组屋底层信箱处的墙壁被熏黑,天花板上的铝制装置甚至融化,可见当时火势之猛烈。
奋勇救火的居民马尼(38岁,土木工程师)的住家,距离火患源头不到五米,他在接受本报访问时说:“当时我在睡梦中,被一股浓浓的的烧焦味熏醒,跑到屋外查看,发现底层的电梯口发生火患。”
他描述,当时火势很大,他睡意全消,立即联系民防部队,并冲到电梯旁边,用手打破灭火器的玻璃箱,取出灭火器尝试灭火。过程中,他左手手掌被玻璃割伤。当时,他也不知道什么东西被烧,殷红的火舌乱窜,导致地板瓷砖爆裂,一些住在底层的居民也自行疏散。
住在九楼的陈姓居民(40岁,电脑业)说,他也是在睡梦中被阵阵的烧焦味熏醒,打开大门一看,发现滚滚浓烟直冲上天。
他说:“我看到楼下的电梯口冒出的火焰,幸好民防人员很快就抵达将火扑灭。”
据悉,涉案的少女是第65座组屋附近的巴士车站被捕,她并不是住在这一带的居民。
目前,少女获准保释在外,任何人若触犯刑事法典第435条文的恶作剧纵火罪,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长七年,也可能面对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