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瑜嶙 报道
elynh@sph.com.sg
乌节路公共场所下星期二起禁烟,国家环境局到时会根据反馈,在一些热点地区装置监控摄像机协助当局执法。
环境局昨天(12月28日)发文告提醒公众,乌节路公共场所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划定为禁烟区,在特定吸烟区以外地方抽烟者可被罚款。
目前已划定的特定吸烟区超过40个,多数地段每隔100至200米就有一个。吸烟区设有明显的告示牌,也会放置烟灰缸和可丢烟头的垃圾桶。
与此同时,乌节路餐饮场所现有吸烟处从周一(31日)起废除,烟客不得在这些场所吸烟。
禁烟令实施的前三个月,也就是2019年1月1日至3月31日,在新划定的禁烟区内抽烟的人会接到执法人员或志工口头警告。他们会穿上容易辨识的汗衫或佩戴蓝色徽章。接获警告者若不肯遵从指示,可被罚款最高1000元。
从2019年4月1日开始,在新禁烟区吸烟的公众将被处分。随着禁烟区范围扩大,为了能更有效地调度执法资源,环境局会根据反馈,在一些热点地区装置监控摄像机。
至于那些在巴士站和有盖走廊等现有禁烟区吸烟的人,将依旧按现行条例处分,不享有任何宽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