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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提呈ICERD签约国报告 详述如何全面消除种族歧视

叶伟强 报道

yapwq@sph.com.sg

新加坡通过立法、制定政策,以及提供资源和资金等,多管齐下保障所有族群的权利和自由,并促进各族群之间的认识,从而加强社会凝聚力。

我国本周一提呈长达54页的首份签约国报告给联合国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详述我国如何全面消除任何形式的种族歧视。

新加坡在2015年10月19日签署联合国《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the Elimination of All Forms of Racial Discrimination,简称ICERD),并在2017年11月27日批准这项公约。

ICERD签约国都必须提呈报告,说明各国如何落实ICERD条文,并在提呈报告约一年后,向联合国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进行口头报告。

文化、社区及青年部发布首份签约国报告时指出,我国通过三方面措施,全面维护和强化社会凝聚力:一、制定可维持种族和宗教和谐的法律;二、制定可促进社会融合的政策;三、落实可动员社群为推进共同利益而齐心协力的计划。

例如,我国可动用煽动法令、不良刊物法令、内部安全法令和维持宗教和谐法令等,遏制任何蓄意破坏种族和睦关系,乃至刻意造成不同种族对立的行为。我国的集选区制度、民选总统保留选举制,以及劳资政公平与良好雇佣联盟(TAFEP)等机制和组织,也都旨在保障各种族能获得公平待遇。

报告也重点提及我国如何通过设立少数权利总统理事会、组织各种族的自助团体,以及在组屋区推行种族比例政策等措施消除种族歧视,同时强化种族和谐。

例如,所有提呈给国会的法案和附属法例都会由少数权利总统理事会仔细检查,确保相关条文不会损害任何种族或宗教群体的利益。

文化、社区及青年部长傅海燕在报告中的前言写道:“新加坡人明白,保持种族和谐是一个持续进行的工作,绝不能被视为理所当然。随着ICERD的批准,新加坡致力于持续不断努力地保障和维护多元种族这个我国社会的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