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雇主长期虐待女佣,用热水泼身,热熨斗压手,强迫女佣喝热水,法官指女佣伤势严重,蒙受很大痛楚,昨早判女雇主坐牢31个月,并赔偿8000元损失。
被告阿妮达·达姆(51岁)不服所判要向高庭上诉,法官准她以2万元保释等候上诉。
法官下判说,被告患重郁症,法庭意识到被告的精神问题。虽然她的精神状况可能是导致她犯案的一个因素,但医生认为,这不影响被告的自制能力。
法官说,被告清楚自己当时在做什么,也知道行为的是错的,否则不会叫女佣向医生和人力部职员撒谎。女佣到本地工作赚钱,却遭虐待。她的伤势严重,蒙受很大痛苦。法庭须重判被告。
法官指被告自愿赔偿4000元并不足够,因此下令被告赔8000元,包括女佣的收入损失。
被告与丈夫育有四个孩子。来自印度尼西亚的女佣西蒂(29岁),在2013年10月19日到被告的住家工作,直至2015年4月23日。女佣每天只睡四小时,一个星期只有两三天有饭吃。被告嫌她手脚慢,不满她的工作表现,动不动打骂她。
从2014年1月至2015年4月,女佣多次遭虐待。她有一次饿到受不了,偷吃一颗龙眼,被告便以热水泼她的左脚和背部,事后还不让女佣看医生,要她继续工作,造成女佣的左脚和背部留下永久性的烫伤疤痕。
此外,被告用熨斗压女佣手,强迫她喝热水,用拖鞋掴她脸颊,用钳子捏她的手臂和背部。
人力部后来接到举报上门调查,被告使用苦肉计,声称自己必须照顾小女儿,不能坐牢,叫女佣向人力部职员撒谎。她也叫丈夫带女佣看医生,要女佣对医生说伤势是自己不小心或抓痒造成的。
不过,被告最终被捕。她在今年10月承认用熨斗和热水伤人等九项罪状。
律师为被告求情说,被告患重郁症,有精神病的症状,这是导致她犯案的因素,罪责应减轻。被告事后自愿赔偿4000元,并在第一时间认罪。
控方说,虽然被告患重郁症,但不影响她的自制能力。
控方指,凡案件涉及女佣,违法者须受严惩。本案的女佣长期遭虐待,蒙受痛苦,伤势严重,因此促请法官判监至少48个月,以及赔偿1万7000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