逛乌节路服装店伺机支开店员 母亲教唆7岁女儿偷窃判监17个月

郭培贤 phkerr@sph.com.sg

被告共面对24项包括偷窃、教唆女儿偷窃、冒用他人身份欺骗、不诚实挪用他人财物、滥用毒品等控状,控方以其中八项提控。调查也显示,被告曾带女儿到文礼商场干案,趁店员不在时偷走桌上一个粉红色钱包内的400元现金。

一名母亲带着女儿逛乌节路时,竟教唆七岁女儿偷走一家服装店员的手提袋,偷窃过程被店里的闭路电视拍下,被告前天认罪后被判坐牢17个月。

由于被告的女儿犯案时仍未成年,法庭下令媒体不得报道任何会泄漏女儿身份的资料,包括被告的名字。

被告(31岁)共面对24项包括偷窃、教唆女儿偷窃、冒用他人身份欺骗、不诚实挪用他人财物、滥用毒品等控状,控方以其中八项提控。

案情显示,2017年9月16日晚上约8时,被告带着女儿逛乌节路商场。当她们来到一家服装店时,发现店员将一个手提袋放在店里的角落。她认为机不可失,便伺机支开店员,把对方引到店外,跟着让女儿进入店里偷走手提袋。

女儿原本不肯,但被告软硬兼施,女儿心不甘情不愿地配合,两人最终得手,可是偷窃过程被摄入镜头。

店员损失了458元的财物,包括350元现金及个人物品,警方最后只起获店员的乐龄易通卡,但是里面的八元储值已经被用光。

调查也显示,被告曾于2017年11月11日傍晚约6时,带着女儿到文礼的商场干案。被告称当时女儿一直喊饿,但她身上没钱,只好趁店员不在时偷走桌上一个粉红色钱包,里头有400元现金,之后她把钱包扔掉。

保释期间继续偷窃

被告在2017年9月5日至今年10月28日犯下的案件中,总共入袋约5800元,而且她还在保释期间继续犯罪偷窃。

另外,今年11月,被告遭警方要求接受验尿时被发现吸毒,犯下触犯滥用毒品法令的罪名。

代表律师在庭上为被告求情时表示,被告真心忏悔,当初她是因为家人过世,加上自己单身无业也没钱,为养育一对儿女才干案。不过,被告如今已经结婚,目前怀有一个月身孕,丈夫也有收入,被告不会再重蹈覆辙,希望法官从轻发落。

至于遭被告女儿偷走手提袋的服装店洪姓女士(75岁)受访说,她是服装店店主的阿姨,平常只在周末才过来帮忙看顾店铺。她说:“平时不会带那么多现金出外,刚好那天有晚辈给我零用钱,钱包才会有300多元。”

服装店店主甘家敏(53岁)则表示,事发后她查看闭路电视,才发现偷窃手提袋的是一名孩子,令人感到震惊,竟然有这样的母亲。

甘家敏也指商场的治安不好,她阿姨的手提包遭偷窃后,她自己的名牌钱包也被上门的小偷扒走,损失上千元。她称接连的偷窃事件,让她再也不敢将钱包和财物随意乱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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