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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盛本地前主管雷思能从事金融业禁令延长至终身

王阳发 报道

ongyh@sph.com.sg

新加坡终身禁止涉及一马公司欺诈案的高盛集团(Goldman Sachs)新加坡前主管雷思能(Tim Leissner)在我国从事任何受证券与期货法令管制的活动。

他也被禁止担任任何新加坡资本市场服务公司的管理人、董事或大股东。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是在雷思能被美国司法部提控并认罪后,把对他的10年禁令延长至终身。

金管局在去年3月向涉及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简称一马公司)事件的雷思能发出禁令。它发现雷思能未经授权,便以高盛亚洲公司的名义向卢森堡的一家金融机构发出推荐信,在信中作出不实陈述,而高盛亚洲并不知情。

金管局:加重惩罚因了解更多证据

金管局昨天发文告说,雷思能11月1日被美国司法部提控,罪名是洗黑钱和违反美国海外反腐败法(US Foreign Corrupt Practice Act)。雷思能已承认参与共谋,向阿布扎比和马来西亚政府官员承诺及支付贿赂与回扣款额,以便为高盛取得及留住一马公司的生意,并且挪用一马公司的资金给自己和他人。雷思能也承认通过美国和其他地方的金融体系洗这笔钱。

金管局从美国司法部的指控和雷思能的认罪陈情,了解到更多他参与一马公司事件的证据,它之前未能获得这些证据。

自2015年起,金管局已开始调查一马公司有关的资金流动,调查有关人士和涉案情况,被调查者包括雷思能。金管局之前对雷思能施行10年禁令,是根据当时有限的信息决定。金管局无法查问雷思能,因为他不在新加坡,并且无法强制他来新协助调查。

金管局表示,考虑到雷思能承认一马有关的共谋罪名,以及美国司法部对他的刑事控告,金管局决定延长禁令期限,并扩大禁令范围,禁止雷思能成为受证券与期货法令管制的公司的董事或大股东,禁止他从事该法律管制下的活动,或直接与间接参与管理本地任何资本市场服务公司。

另一涉案者在马缺席引渡审讯

另一方面,同样涉及一马公司案而被马国与美国提控的另一名高盛集团前银行家黄宗华,昨天在吉隆坡缺席引渡审讯,因此审讯展延至明年1月4日。

据报道,马国副检察官苏克阿布峇卡说,检控官之前认为黄宗华没必要出庭,因此黄宗华周三没在法庭出席。

马来西亚总检察长汤米托马斯周一发声明表示,当局正式提控涉及一马公司案的高盛集团及四名关键人物,即富商刘特佐、高盛前主管雷思能与前银行家黄宗华,还有一马公司法律顾问及集团策略执行董事卢爱璇。

美国司法部11月表示已正式刑事提控刘特佐、雷思能及黄宗华等人后,马来西亚随即逮捕黄宗华,并同意完成调查后将他引渡到美国受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