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监管机构向ICO业者“开刀”引关注

除了加密货币价格大跌影响ICO融资规模,世界各地监管机构纷纷采取行动也引起圈内人士关注。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这一年来向不少ICO业者展开执法行动。它上个月指两家业者并没把代币申请为证券,对方因此得交出25万美元民事罚款。委员会同期间也向美国拳王梅韦瑟和音乐制作人DJ Khaled推销ICO时并未申报,两人所赚取的利润因此遭没收。

半年前,瑞士金融市场监管局也向没有未经授权并进行ICO的公司展开执法行动。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于5月指示一家公司停止在本地进行ICO,同时警告八家交易平台,在未经批准前不可处理等同证券或期货的代币交易。

另一方面,新加坡交易所监管公司(SGX RegCo)上个月也发表文章指出,上市公司在最初宣布ICO计划时,必须披露发行的原因及相关风险、集资用途等事项。

本报早前发现,有四家本地上市公司今年早前自行发行代币、通过管理资产或收购途径,涉足区块链和加密货币领域。

对此,新加坡国立大学治理制度与机构研究中心主任卢耀群副教授说,这套守则能够保护股票投资者,但仍可让企业通过创意方式融资。

谢福来认为,随着监管业者更加了解区块链和ICO,它们制定条例时会更加明确。

他说:“这样一来,更多企业也会对采用区块链技术更感兴趣,以提升业务效率。此外,投资者对它有更深层的了解,也意味着只有推出高素质代币的业者才能获得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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