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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医生:不觉得性向会影响当家长能力

涉案医生坦言,虽然深知此举只不过是跨越一个关卡,前方仍有许多未知和挑战,但他表示想在本地组织家庭及陪伴年迈父母的意愿,其实与一般国人一样。

高庭三司准许本地男同性恋医生领养透过代孕生产的亲生儿一案,引发各界关注。这名医生接受《联合早报》访问谈及心路历程时坦言,他选择在争取领养亲生儿过程中公开性向,是希望整个过程是磊落且透明的。

他说:“想要组织家庭的渴望源自于爱,我觉得向官方撒谎是不对的行为。”

这起案件中的医生是名病理学专科医生。他和同性伴侣因渴望育儿,远赴美国花了20万美元(约27万5000新元)找到一名已婚妇代孕。男童出生后随男医生回到本地,代孕妇女也放弃当男童生母的权利。

他早前入禀本地法庭要求合法领养儿子的申请被驳回,因此将案件上诉至高庭,高庭前天公布裁决。

除了希望争取领养的过程能保持透明所以选择公开性向,男医生也说:“我不觉我的性向会影响我当亲生儿子家长的能力。”

高庭前天公布这起上诉案结果后,海内外媒体争相报道,引起广泛关注。男医生说:“媒体前天争相报道案件时,我们看着儿子在游乐场上与邻里的孩子们无忧无虑地玩乐奔跑……和其他小男孩一样,他活泼快乐。”

回头看这条布满荆棘的育儿路,男医生说,当初与伴侣探讨组织家庭的课题时,发现同性爱侣无法在本地领养小孩。但他们遇过一些本地家长透过海外代孕方式组织家庭,认为这方法是可行的,所以经介绍找上了美国的代孕机构。

他说,除了将孩子接回本地同住,他和伴侣没做其他规划。男医生说:“我们知道同性婚姻在本地不受法律认可,但我们不是想要结婚,只是希望在这里有个家庭和育儿。”

男医生也遇过一些本地男性在这里抚养透过海外代孕所生的孩子,而这些孩子以永久居民的身份在这里生活,或因血统成为新加坡公民。这是促使他们认真考虑代孕的关键。

他也说,争取领养权过程中最艰辛、让他和伴侣彻夜难眠的部分,就是一家人在本地是否有将来毫无定数。

“因为不确定一家人能否被允许在本地定下来,我们无法计划将来,包括孩子的教育和我们工作。生活基本上是进退两难。”

他说,两人对移民和在异地是否能就业感到忧心,也担忧移民后孩子会失去亲人的照顾和扶持,年迈父母会因与儿孙分离感到心痛。

如今,男医生持美国公民权的儿子已五岁,目前持直系亲属证,可在本地逗留至案件结束。

有感本地人对非主流家庭接受度渐改变

希望孩子能成为本地公民的男医生说,他深知获准领养亲生儿子只不过是跨越了一个关卡,前方的路仍布满荆棘。

他和伴侣都是土生土长的本地公民、曾履行国民服役义务,因此希望未来在这里组织家庭并陪伴父母,和一般国人没两样。加上父母也想抱孙,所以本地一直是他们组织家庭的首选。

男医生也说,尽管本地政府政策歧视非主流的家庭和LGBT(女同性恋、男同性恋、双性恋和变性人),但他觉得本地情况正慢慢地改变。

他说:“在日常生活中与他人的接触,让我们觉得社会对非主流家庭的接受度有增加。从邻居到亲人乃至诊所的护士,他们都接受我们的儿子,告诉他有两个关爱的爸爸是多幸运的事。”

亲生儿能否获本地公民权?

针对本地单身者领养透过代孕产下的亲生儿是否能获颁本地公民权,移民与关卡局回复《联合早报》询问时说,该局会依据一系列标准来评估所有长期在本地居住的各类申请。

该局指出,每一份申请的具体情况都必须考虑在内,例如婚姻情况和或许得展开领养程序等,同时也不能忽视政府对婚姻和育儿的现有政策。

该局会仔细评估任何一份有关长期在本地居住的申请,并将法庭裁决考虑在内。

通过代孕生子合法吗?

高庭三司前天发表书面裁决,允许一名46岁的本地男同性恋医生领养在美国通过代孕所生的五岁亲生儿,以家长身份与伴侣一同抚养孩子。

此案引起公众对我国领养法令和代孕政策的疑问,《联合早报》在此梳理出几个重点:

■单身人士可否领养孩子?

根据领养儿童法令,无论是已婚或未婚者都可领养孩子,但同性伴侣不能共同领养孩子。单身男子也不能领养女童,除非是特殊情况,如有血缘关系。

由于法庭的首要考量因素是孩子的福利,如果是单身人士提出领养申请,法庭将额外考虑,孩子若只由父亲或母亲抚养,是否符合他的最佳利益。

例如,孩子上学时,必须对其他人表明自己只有母亲没有父亲,或是只有父亲没有母亲,可能令他尴尬。

即便如此,只要确定领养是最符合孩子利益的安排,申请者是否单身并不影响他们的申请。

■在本地找代理孕母合法吗?

根据私人医院与医疗诊所法令,本地辅助生育中心禁止提供代孕服务,违例业者可被暂停或吊销执照。

尽管如此,在本地辅助生育中心寻求代孕服务的个人,未必会面对处罚,因为我国并没有与代孕相关的刑事法。

■在海外找代理孕母合法吗?

在海外聘用代孕服务并不违反我国法律,因此有国人前往美国、马来西亚和老挝等国寻找代理孕妇。

印度和泰国过去也是热门代孕地,但这两个国家在2015年已立法,禁止外国人与其公民签订商业代孕合同。

■我国对代孕生子的立场?

今年1月,副总理兼国家安全统筹部长张志贤在“新加坡透视论坛”的午餐对话会上,举2014年一起代孕案例说,一对澳大利亚夫妇在泰国找人代孕后,却将双胞胎中的一个婴儿遗弃,只因为这个婴儿是特别需求孩童。

他说,我国须考虑代孕背后的伦理问题,尤其是花钱找人代孕的情况。这也是我国为何没有在代孕课题上贸然行动,这是个敏感的课题,须谨慎缓慢地处理。

另外,高庭三司在男同性恋医生领养案的判词中也提到,社会及家庭发展部长李智陞今年2月在国会里回应有关海外代孕的问题时,并未明确说明在海外聘用代孕服务是被禁止的,又或是通过代孕出生的孩子将不受法律承认。

判词说,“事实上他指出,政府并没有记录国人在海外通过代孕所生育的儿童人数,这表明政府知道国人可能在海外聘用代孕服务。”

■可否领养代孕所生的亲生子女?

可以。2008年至今年间,社会及家庭发展部共处理了14起涉及代孕产子的领养申请,申请者都是已婚夫妻,都是因自身不孕才选择到海外找代理孕母。其中10起领养申请获得领养监护人的支持,其余四起则有待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