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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节期间加强执法 抵触防火安全条例 民防部队取缔五娱乐场所

年底佳节期间,民防部队加强执法检查,当局日前到两家购物中心和五个公共娱乐场所检查,取缔抵触防火安全条例者。

民防部队前天发表文告,业者所抵触的条例包括未经批准擅自更改设施用途、紧急出口灯失灵、走道和逃生门被杂物阻挡等。这些情况可造成失火风险,并影响公众在紧急情况时疏散逃生。

文告指出,民防部队严厉看待违反防火安全条例的行为,将毫不犹豫地对违例者采取严厉的执法行动。

根据法令,初犯者可被判罚款最高5000元,重犯者将被控上庭,并可面对罚款最高一万元或坐牢最长六个月,或两者兼施的刑罚。未经审批而着手进行防火工程等重大罪行,可被判罚款最高20万元或坐牢最长24个月,或两者兼施。

民防部队提醒所有业者时刻遵守防火安全条例,确保逃生走道通畅无阻,而且逃生门不得上锁。迪斯科舞厅及酒廊等娱乐场所应避免过度拥挤,以免发生火患时妨碍安全疏散过程。民防部队接下来会继续在佳节期间展开执法检查。

发现防火隐患的公众可拨打民防部队热线1800-280-0000,或发电邮到SCDF_Fire_Safety_Feedback@scdf.gov.sg向当局举报。公众也可拍下照片并简短说明情况,通过mySCDF手机应用程序发给民防部队。

此外,公众可浏览网站www.nfec.gov.sg或www.scdf.gov.sg,了解防火安全贴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