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静仪 leecgye@sph.com.sg
从明年2月1日起,市中心将有更多发展项目可允许把多出来的停车位永久改作其他用途,此举料将使市区停车位数量进一步减少,停车费相信也将推高。
随着陆路交通管理局放宽对建筑停车位数量的要求,从明年2月1日起,市中心将有更多发展项目可允许把多出来的停车位永久改作其他用途,此举料将使市区停车位数量进一步减少,停车费相信也将推高。
市区重建局不久前发出通告,通知建筑业主、发展商、建筑师及工程师,当局将扩大多余停车位转换用途及算入总建筑楼面(GFA)的政策。
包括市中心在内的中区(Central Area),除了现有的商业和综合用途及酒店项目可把多出的停车位永久改作其他用途,有便捷公共交通衔接的住宅发展项目,以及距离地铁站和轻轨站400米内的商业、综合用途、酒店及商业园项目,也可重新发展多出来的停车空间。
但业主须为额外的GFA支付发展费或发展溢价(differential premium)。
为实现“减少用车”的目标,鼓励上班族改搭公交,陆交局在上月初宣布,从明年2月起推出新的停车位数量标准,让发展商有更大灵活性,可根据新发展项目的需求决定停车位数量,以腾出更多土地用于社区和绿化空间。
有鉴于此,中央商业区和滨海湾的新商业和私人住宅项目,所提供的停车位可比按现有标准所需的数量减少20%至50%。
300发展项目
停车位多过最低要求
提供过多或过少停车位的发展商得支交一笔“不足费用”(Deficiency Charge)。若有意提供比上限多的停车位,额外停车位所占的空间将算在GFA内。
根据现有规定,发展商须按建筑面积、用途和地点等,建设一定数量的停车位,不过陆交局只定下最低停车位的数量而不设顶限,发展商最多可减少20%的停车位。
陆交局和市建局答复《联合早报》询问时指出,根据现有标准,中区目前有超过300个发展项目的停车位数量,多过陆交局设定的最低要求。
自2016年以来,有超过10个发展项目申请把多出的停车位改作其他用途。它们包括安盛大厦(Anson House)、吉宝中心(Keppel Towers)以及77号罗敏申路的办公大楼(原为新航大厦)。
陆交局和市建局发言人说:“随着公交的客容量改善,也更易于使用,乘客如今享有更好的交通衔接,减低了对私人交通的依赖,以及对停车位的需求。”
新加坡国立大学房地产研究院主任程天富说:“新调整生效后,市中心的整体停车位相信会进一步减少,要鼓励减少用车,就没有理由提供这么多停车位。”
虽然转换停车位用途的政策也扩大到涵盖住宅项目,但他认为,商业和零售项目的发展商会更倾向于这么做,“它们可把停车位改建为可出租或出售空间,借此增加收入”。
此外,分层地契项目预料也较难转换停车位用途,因为这必须取得附属业主的一致同意。
房地产咨询公司VestAsia集团主席朱健堃博士也说:“中区的住宅多是较高档的项目,住户属高收入群,停车位已经不够了,建筑业主不太可能减少停车位。”
在新加坡国立大学设计与环境学院教城市规划的朱健堃说:“商业和零售项目就不同,例如酒店若把设于底层的部分停车位改作其他用途,如把管理办公室或客务部搬到底层,楼上的空间就可重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