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至今回购股票的企业增加,新加坡交易所监管公司提醒这些公司不要触犯关于内部交易和操纵市场的规定。
新交所监管公司首席执行官陈文仁上月底在新交所网站上撰文指出,虽然股票回购是合法商业活动,也能帮助企业有效管理资本,但若借此进行内部交易或营造虚假市场,则是非法行为。新交所监管公司将对可疑股票回购活动进行干预。
文中指出,如果企业在掌握内部消息时回购股票,可能被视为内部交易。因此,当公司股价或交易量可能受未经披露的重大信息影响时,应避免回购股票,直到消息公开。
虽然上市规则没有明令禁止企业在特定时期回购股票,但陈文仁建议挂牌企业在季度财报公布两周前,以及全年财报公布一个月后避免回购股票。
他也注意到,企业总是希望以最便宜的价格回购股票,并减少对股价的影响。因此,当企业以高价回购股票,或是在快闭市时才回购,就会引起监管机构注意。
陈文仁说,有些企业甚至在收盘时只回购100股至300股,这对资本管理计划几乎起不了作用,却会抬高闭市价,营造股价上扬的印象。
此外,一些企业回购的股票超过每日交易量的三成,这也可能干扰股票交易,人为推动交易量和股价。
上述行为都可能被新交所监管公司标记为“异常交易活动”,监管机构会采取各种措施管制这些不当行为。
例如,当一家公司在新交所观察名单上,市值稳定增长有助于公司脱离观察名单。但若新交所监管公司认为这家公司是通过不正当的股票回购等人为手段取得市值增长,在评估时有权把这部分异常增长排除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