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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取近200万元合同给妻子公司 公用事业局技术人员监45个月

公用事业局技术人员在七年内,欺骗公用事业局发出总值近200万元合同,给他以妻子名义成立的公司,昨天被判监禁45个月。

被告穆罕默德·萨阿德(Mohamed Sa’ad Bin Mohamed Ali,44岁)面对718项欺诈和七项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的控状。他对其中115项控状直认不讳,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考虑。

被告于2000年加入该局,2001年前后起负责监督蔡厝港自来水厂的机械维修工作。

根据案情,被告在2005年和2012年间,通过小额采购项目程序将总值约190万元的718个合同,发给注册在被告妻子名下的三家公司Hy-Tech Project Services、Hydro Mech Enterprise和Dynatic Technix。

公用事业局规定小额采购项目须从公开市场中取得三个报价单,采购者可向负责批准的人员推荐最便宜的供应商。被告在2006年开始用两个公司假名虚构报价单,并确保妻子的其中一间公司提供最低报价。

在审讯进行10天后,被告中途认罪。

被告遭识破后 归还46万7000余元

被告利用从公用事业局骗得的款项购买汽车、保单、黄金证书、工厂单位以及偿还组屋贷款。东窗事发后,被告通过卖车、退回公司银行户头的剩余款项、交出保单和黄金证书等方式,把46万7000余元归还。

主控官钟永辉副检察司认为,被告犯案时是公务员,犯罪期长达七年左右,而且是有预谋地多次干案,最终骗走了巨额款项,这些都是加重刑罚的因素。

被告在求情书中指出,许多供应商要求“货到付现款”,因此他在向供应商索取报价单时面对困难,而维修工作急需这些零件,否则会影响消费者的水源供应。他也发现不少供应商的报价过高。

为了避免这些问题,被告以妻子的名义设立三家公司,向公用事业局提供零件和服务。他曾在接受调查时指妻子的公司可以把工作做得更快、更好,还能达到公用事业局的要求。

事发后,公用事业局的小额采购项目锐减96%,之前通过小额采购程序进行的采购工作,则被纳入公开招标的合约中。

此外,该局也改以电脑系统随机生成潜在供应商名单,同时严格执行职务划分。

公用事业局在答复本报询问时透露,该局在2012年8月向贪污调查局举报案件时,被告已被停职。

这起案件现已下判,被告目前可被解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