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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同校“供应商”买大麻 为补贴吸毒费新加坡理工生贩毒罪成

被告于2014年念中学时开始吸大麻,为了补贴吸毒费用,被告2016年底开始贩卖大麻给在理工学院念书的朋友和嗜毒者,先后向四名毒品供应者购买毒品,其中一个竟然也是同校校友。

19岁理工生吸大麻,为了补贴吸毒费,还向同校的“供应商”买大麻,并贩卖给同校的学生和嗜毒者。

案展11月5日下判

被告梁日锦(译音)昨天承认吸毒、贩毒和拥毒等八项控状。控方促请法官判他进入青少年改造所,辩方则要求法官给他一个机会,让他接受缓刑监视。法官要控方提呈改造所报告和缓监报告,案展11月5日下判。

被告案发时是新加坡理工学院学生,他今年3月6日被捕后,同月16日离开理工学院。

被告于2014年念中学时开始吸大麻,当时年仅16岁。2015年,被告进入理工学院念书,一个月内吸大麻两三次,每次一两克。在放假期间,被告做兼职工,手头比较宽裕了,就每天吸两三克大麻。

据案情,被告吸毒的原因是觉得吸毒后感觉轻松。

为了补贴吸毒费用,被告2016年底开始贩卖大麻给在理工学院念书的朋友和嗜毒者,先后向四名毒品供应者购买毒品,其中一人是新加坡理工学院的学生“费罗”。

被告以450元向“费罗”购买50克大麻,然后以每三克50元和每10克150元贩卖。他以450元贩卖30克大麻就能回本,剩余的供自己吸食。

2017年中,被告的顾客增加,购买量也增加。他大批进货,通过贩毒牟利,收到货后,重新包装再卖给顾客。他也亲自送货给顾客。

被告每贩卖50克到100克大麻,盈利大约100元到200元,留下20克到30克自己用。他每一个月或两个月贩卖大约50克到100克大麻。从今年初到被捕,被告向另一名毒品供应者“布兰登”买货,每次购买大约150克到250克大麻,价格约800元到1200元。在这段期间,被告每完成一笔交易,利润介于300元到400元。他把赚来的钱用作个人开销。

在落网前一天,即今年3月5日,被告向“布兰登”购买350克大麻。他将一个斜肩包放在住家八楼楼梯口,让“布兰登”将大麻放进去,并在接到“布兰登”通知后去取货。

案情显示,尽管毒品供应者一个接着一个被捕,被告继续寻找新的供应者,做他的毒品生意。

他先是向毒品供应者“德伦”拿货,后来向同所理工学院念书的“费罗”拿货。去年底,被告获知“费罗”被捕,便向另一个供应者“保罗”拿货。不料,“保罗”也被捕,并在保释出来后,介绍另一名供应者“布兰登”给被告。被告也和另一名贩卖毒品者合作进货,以取得“经济效益”。

根据案情,被告使用Telegram通讯应用软件的机密聊天功能,与毒品供应者和顾客联系,以确保发送或接收的信息自动销毁。但上得山多终遇虎,被告最终被捕。中央粛毒局接获情报,今年3月6日进行突击行动,在被告住家八楼逮捕被告,并在他家的衣橱、衣橱抽屉和睡房厕所洗盆底下的橱柜搜出大麻。

针对校园内贩毒现象,本报已电邮向新加坡理工学院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