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议修改将多数知识产权案交给高庭,可简化并令当事人更清楚解决纠纷的适当平台。至于设立快速审议途径的建议,它旨在处理索讨额较低的案件,或当事人愿意加快案件审理的情况。
律政部拟将多数知识产权民事案统一交由高庭审理,同时为索讨额较低的案件设立快速审议的途径,让涉及知识产权纠纷者更容易诉诸有关调解机制。
律政部上星期五发文告,就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机制列出主要修订建议并征询公众意见。公共咨询活动将于下个月30日结束。
目前,视知识产权的属性、诉讼类型和索讨额的多寡,案件可提交到高庭、国家法院或新加坡知识产权局审理。拟议修改将多数知识产权案交给高庭,可简化并令当事人更清楚解决纠纷的适当平台。至于设立快速审议途径的建议,它旨在处理索讨额较低的案件,或当事人愿意加快案件审理的情况。
根据建议,选择快速审议途径的案件,审讯期最多两天,索讨额不超过50万元。法庭也对关于案件处理方式的重要事项上拥有斟酌权。
另外,败诉方在不同审讯阶段需支付给胜诉方的律师费(party-and-party cost)和诉讼开支(disbursement)都将设上限,总上限为5万元。
律政部指出,快速审议可能适合那些资金不多的当事人,如个人和中小企业,否则他们可能难以充分执行其知识产权,或在诉讼中为自己辩护。
如果当事人认为快速审议不合适,他们可以选择依照预设途径,案件的处理方式与其他类型的民事纠纷相同。
上述修订建议是参考在2015年设立的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检讨委员会,以及民事司法委员会(Civil Justice Commission)和民事司法检讨委员会提出的建议。
文告说,具有时间和成本效益的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机制对权利持有人是非常重要的,以有效保护其知识创作,并保持为社会创新的推动力;潜在答辩人也可有效地解决纠纷。这些都有助于新加坡迈向成为知识和创新驱动的经济。
公众可上网www.mlaw.gov.sg/content/minlaw/en/news/public-consultations.html浏览公共咨询文件,并将反馈电邮至MLAW_Consultation@mlaw.gov.s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