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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政部修法要赋民防部队破门救人权限

民防部队人员未来要进入上锁的空间拯救病人,有望获得法律权力破门而入,以执行任务。

人力部长兼内政部第二部长杨莉明昨天为民防和其他事务法案提出一读,修订内容包括赋予民防人员更多权限,以有效执行任务。

目前,民防部队只有在火患、国家进入紧急状态和民防紧急状况下(如地震、漏油和淹水等),才有法律权力强行进入某些场所或取走挡路的物件,其余情况则需要依据普通法(common law)来取得行为的正当性。

然而,民防人员在非火患的日常任务中,例如接到紧急医疗的求助,可能得分秒必争强行入屋施救。因此,此法案有望让民防人员在非火患的日常行动中也有这方面的权力。

除了赋权,民防人员有时也得免受法律罪责,才能采取原本应属违例的行动来进行拯救,比如在车祸现场,切开车身以救出受困伤者。民防人员目前只有在火患和民防紧急状况等才能免责,法案有意让民防人员在其他日常情况下,只要采取的行动是出于避免伤亡的用意,同样无须承担法律责任。

这个权限也将给予民防部队委任的私人救护车业者,以及派到民防部队紧急医药服务单位的新加坡武装部队人员。

内政部昨天发文告指出,这是为了让民防人员有更明确的权限对更广泛的意外情况作出反应。其他修正的内容包括:让民防人员在紧急情况时,能从昏迷的病人身上获取指纹和其他身份辨别物,以更快确认身份,以及取得病人过敏源等医疗信息。

法案也将禁止任何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生产、分发或使用民防部队的制服和徽章,以防止不法之徒冒充民防人员。

为了协调内政部各个部门的政策,其中一些修正内容也会扩展至移民法令、警察部队法令和监狱法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