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决委员会预计最快在今年底成立,成员主要是资深医生和律师。医理会也计划取消三个月的最低吊销执照期,最长三年的吊销期保持不变。
杨漾 报道
yangyang@sph.com.sg
今后在处理病患投诉医生的案例时,新加坡医药理事会将有一套更明确的参考标准,来判定涉案医生行为的严重性,酌情给予最适当的裁决。
这套研判标准将由医理会全新委任的裁决委员会(Sentencing Guidelines Committee)制定,以协助纪律审裁庭(Disciplinary Tribunal)在处理医生投诉案例时,更具灵活与公正性。
裁决委员会预计最快在今年底成立,成员主要是资深医生和律师。
同时,医理会也计划取消三个月的最低执照吊销期,最长三年的吊销期保持不变。
一般上,医理会接获公众投诉后,会成立投诉委员会(Complaint Committee)进行调查。调查结束后,轻者会接获委员会发出的建议信或警告,重者则交由纪律审裁庭展开进一步研讯。一旦罪成,涉案医生会依严重程度遭罚款、吊销执照或除名。
长久以来,纪律审裁庭在进行裁决时大多会参考先例,没有一套参照标准。医理会因此希望通过委任裁决委员会,改善医生的纪律处分程序,维持本地医疗从业专员的公信力。
即日起展开公众咨询
为了推动相关进程,卫生部和医理会将修订医药注册法令(Medical Registration Act),并从即日起至下个月26日展开公众咨询。
卫生部昨天发表文告,列出九项计划修订的法令条例。除了委任裁决委员会外,其他建议修订的条例包括允许非医理会成员担任投诉委员会主席。目前,领导投诉委员会的主席人选必须是医理会成员。
据了解,医生均是以义务性质加入投诉委员会和纪律审裁庭,不少人因工作繁忙或有利益冲突,无法参与投诉案例的调查工作,导致投诉委员会要花上两三个月才能成立。
为了在接获投诉后更快成立委员会展开调查,医理会有意将投诉委员会的主席位置,开放给行医经验丰富的非医理会成员。
另外,如果投诉案例攸关医生行医时的身心状态,只要投诉委员会和涉案医生都同意所采取的应对措施,委员会可不必再安排他接受健康认证委员会的询问,更快地接受处罚,确保病患在就医时的安全。
医理会也计划成立独立上诉委员会,以调查对投诉委员会裁定结果所提出的上诉。
政府国会卫生委员会主席谢世儒医生(丹戎巴葛集选区议员)受访时说:“这是一个正确的发展方向,各项建议都很重要,有了更合理的裁定结果和更清楚的上诉过程,医生会欢迎这些改变,处理投诉案例的过程预计也能加快一点。”
对修订医药注册法令感兴趣的公众,可到卫生部网站(www.moh.gov.sg)或民情联系组平台(www.reach.gov.sg)查询详情并提供反馈。
卫生部将在明年初向国会提呈修订法案。
卫生部昨天发表文告,列出九项计划修订的法令条例。除了委任裁决委员会外,其他建议修订的条例包括允许非医理会成员担任投诉委员会主席。目前,领导投诉委员会的主席人选必须是医理会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