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贿赂宏茂桥市镇会前总经理案 承包商称为早回家“说出查案人员想听答案”

涉嫌贿赂市镇会总经理的承包商声称,他在接受贪污调查局问话时,被扣留长达一天一夜,为了能尽早回家休息才一度招供,说出他认为是查案人员想听的答案。

宏茂桥市镇理事会前总经理黄志明(58岁)涉嫌贪污案昨天在国家法院续审,由贪污调查局人员白万豪以控方证人的身份继续供证。

2016年10月至隔年5月间,白万豪在调查局为涉案承包商谢成兰(63岁)录了七份口供书。

谢成兰被指在2014年12月至2016年9月期间,连同他的两家公司19-NS2和19-ANC,提供至少10万7336元的贿款给黄志明,以此换取市镇会颁发的翻新工程项目。

承包商录口供时说辞反复

庭上揭露,谢成兰在录口供时说辞反复,他先称没有给予黄志明任何“好处”,之后又改口称决定“为家人”说出真相,承认汇款给黄志明的中国籍情妇徐红梅(37岁)。控方指这笔汇款总额达3万余元,是谢成兰行贿的形式之一。

代表谢成兰的律师罗溢明昨天盘问白万豪时指出,据谢成兰透露,他在2016年10月4日早上7时被传召去贪污调查局问话,被扣留了一天一夜,直到隔天下午4时才录完口供。

罗溢明律师表示,年纪大的谢成兰年患有糖尿病和高血压,因接受长时间盘问身心俱疲,在盘问室过夜也只能睡在椅子上,没法好好休息。

为了能尽快回家,律师称,谢成兰才会说出他认为是查案人员想要听的答案,即承认他的行贿罪行。但白万豪不同意律师的说法,在他看来,谢成兰录口供时精神显得不错。

谢成兰在另一份口供书中则称,自己与黄志明和徐红梅都是朋友关系,借钱给徐红梅是出于友情,一伙人在中国游玩时,徐红梅也有份支付开销,并非由谢成兰全程付账,以此贿赂黄志明。

黄志明共面对55项触犯防止贪污法令的控状。谢成兰连同他的两家公司是本案另三名被告,各被控同意共谋行贿的罪名,与黄志明一起受审。

审讯昨午告一段落,案件将在11月7日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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