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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讨72万余元不果 指合伙人逼他离职网络公司前总裁败诉

网络公司Netccentric前总裁石明昇指另一名创办人程有添离职后,与公司股东串谋,威胁石明昇自动辞职。高庭法官裁定,两人不存在任何关于保住石明昇的总裁职位的协议,起诉人因此被判败诉,无法获得赔偿。

网络公司Netccentric前总裁指责合伙人违反协议,串谋其他股东威胁他“退位”,但高庭法官认为,如合伙人所说,一山不能藏二虎,两人拆伙是迟早的事情,但前总裁是自行“下山”,没有人逼他辞职。

高庭法官朱汉德上周五发表判词裁定,起诉人石明昇(35岁)与答辩人程有添(34岁)之间,不存在任何关于保住石明昇的总裁职位的协议,石明昇因此被判败诉,无法获赔他所索讨的72万余元。

分别来自新加坡和马来西亚的石明昇与程有添,在2006年合伙创办Netccentric。公司拥有数个网络与社交媒体平台,包括博客广告社群Nuffnang,为博客与广告商牵线,所宣传过的博客包括本地网红博客“下雪”。

上个月底举行的审讯揭露,该公司在2015年7月成功于澳大利亚上市,但两名创办人之后开始意见不和,关系越闹越僵。2016年11月,程有添决定离开公司,留下石明昇独自掌舵,但他仍是公司股东。

诉方:两人合开一辆车 答辩人退后座捅司机一刀

石明昇指责程有添拿了约60万元的“遣散费”后,竟与父亲和叔叔另两名公司股东串谋,威胁石明昇自动辞职离开公司,否则就开股东大会把石明昇革职,让他公开受辱。

他称程有添这么做是违反两人之间的协议,因为后者曾承诺在离开公司后的三年内,不得干扰石明昇在公司的管理权。

代表诉方的袁家强律师在总结陈词时,以“两名司机合开一辆车”为比喻,指程有添原本答应放弃当司机和退到后座,结果却在后座以公司股东身份阻碍石明昇,捅了司机背部一刀。

不过,朱汉德法官在判词中指出:“就如我找不到任何一辆有两名司机的车子,我也看不到起诉人与答辩人之间,存在任何保住石明昇总裁职位的协议。”

法官表示,两名有野心的年轻人合股做生意,闹翻拆伙是迟早的事,所以程有添以“一山不能藏二虎”为由提议离开,而石明昇马上同意。两人接着商讨程有添离开公司的赔偿条件,为此立下书面协议,但石明昇当时是以公司代表的身份签署协议,该协议并非两人之间的私人承诺。

法官也指出,诉方没有提出证据,例如传召其他公司股东供证,来说明石明昇是在别无选择的情况下被逼辞职。程有添也没有召开股东大会来罢免总裁职务。在法官看来,“石明昇是自己跳下去(辞职),没有人推他。”

博客下雪在审讯期间以诉方证人身份上庭供证,道出程有添曾向她承认背叛石明昇,但法官认为,下雪的供词与本案关系不大,对官司结果毫无影响。

另外,Netccentric今年3月入禀国家法院起诉石明昇,指他不当使用公款来买名车和搭商务舱,包括“赞助”自己与妻子到伦敦、纽约和洛杉矶度假的飞机票,要向他索赔10万余元。这起官司仍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