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公司女老板逃税17万余元 判罚款和缴付逃税额两倍罚金

五年赚174万8058元,女老板却只呈报44万4633元,少缴17万2261元所得税,昨天被判罚款1万7500元,也被令缴付相当于逃税额两倍的罚金34万4522元。

被告陈秀芬(43岁)今年7月30日承认五项呈报不确实收入的控状,另一项没有注册为消费税公司的控状交由法官下判时考虑。法官准被告分期付款缴清罚金,直到后年6月。

被告案发时是雇佣服务公司Staffing Network的老板,该公司专门为客户寻找临时员工和永久员工。被告是独资经营者,公司事务都由她一人处理。被告没请会计师而是自己处理公司账目。

被告在不合理情况下,不确实呈报收入。从2009年到2013年的五个估税年总收入达174万8058元,但只报44万4633元,少报130万3425元收入,也因此少缴17万2261元的所得税。

此外,被告的公司在2009年的营业额超过100万元,却没按照消费税法令规定向当局呈报,注册为消费税公司。被告没有呈交的消费税共27万余元。

当局原本准被告分期付款偿还少缴的税款,但被告后来称现金周转不灵,拖欠分期付款。

2017年7月17日,当局采取执法行动,一个月内起回剩余的9万余元所得税和18万2000余元消费税。

被告是将名下投资户头的资产套现还债,包括一个单位信托,这个单位信托截至2017年5月31日的价值为99万1000余元。

律师为被告求情时说,被告是初犯,她后悔自己的所为。目前被告在商场售卖糕饼,每个月赚约5000元。

控方指被告没有悔意

控方指被告没有悔意,当局原本让被告分期付款偿还少缴的税款,被告却拖欠分期付款,声称现金周转不灵。控方说,被告在审讯前约一周才决定认罪,是因为控方掌握了很强的证据,包括银行结存和发票等文件。

控方指被告在五年内犯案,对象是公共机构,虽然她没有案底,但不能视为初犯。此外,这类案件不易侦破。(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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