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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遭不同形式性剥削 未成年者保护扩大

随着互联网与智能手机的普及,未成年者更容易遭遇不同形式的性剥削,因此《刑事法典》检讨委员增设和修订性罪名,提出多项建议。

其中,委员会将持有和散播含有侵害少儿内容的图像和影片列为刑事罪名的建议,获得受访法律界人士肯定。

构成侵害少儿的内容包括展露从事性活动、全裸或部分裸体的少儿,以及对少儿施暴和虐待等。

律师公会会长维贾延德兰受访时说,在暗网上存在所谓的性虐影片(torture porn),显示的确有人从观看小朋友遭受身体折磨来获得乐趣,“令人难以置信和深感不安”。

他说:“拥有正确价值观的社会成员应当将持有和散播这类内容视为可憎的行为,这样的行为也应受到制裁和惩罚。”

要求未成年者抚摸自己等抵触嫖雏妓罪

新加坡管理大学法律系副教授陈庆文说,增设新罪名的建议响应了阻断这类内容供需的全球力度,不让少儿性剥削活动变得更猖獗。

另外,委员会建议扩大性服务的定义,涵盖非侵入式性行为。这意味着,对未满18岁者进行性触摸、让未成年者抚摸自己身体或其他人等行为,都算抵触嫖雏妓罪。

有关罪行范围扩大后,犯罪者即使和未成年者身处不同国家仍适用,付费观看未成年者的性爱表演也会抵触有关条文。

允许执法人员更早介入性诱被定为刑事罪

委员会也针对性罪犯初期的“猎捕”行为,检讨现有法律不足之处,以允许执法人员更早介入,同时确保性诱的所有不同阶段都被定性为刑事罪。

委员会建议两方面可构成新罪名,即与未满18岁者大谈性事,以及给他们观看色情影片或在他们面前进行性行为。

拟议的新条文只适用于成年人,以避免将青少年之间的情色短信定性为犯法行为。对未满14岁者下手的人也将面对更严厉的刑罚。

此外,委员会检讨性诱条文后,建议可构成罪名只需被告曾同未成年者接触至少一次,而不是目前的至少两次,而且就算是未成年者主动找上被告,也不例外。

案例:给六岁童看猥亵画面 美籍格斗员“无法可控”

美籍综合格斗指导员乔舒亚·鲁滨逊(Joshua Robinson)被控在健身房给一名六岁女童观看手机里的色情影片、与两名未成年的15岁少女发生性关系、制作和持有色情影片。警方也发现他收藏近5902部色情影片,是历来搜出个人收藏最多的儿童色情片。他被判坐牢四年。

目前我国没有针对成年人给未成年者观看猥亵画面的法律条文。案中两名受害少女都是15岁,而不是14岁以下,被告也就没有犯下符合法定强奸罪名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