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私召车司机今年起可以按所支付的车租、油费和平台使用费等成本,向政府申请扣税。可扣税额顶限达相关开销的60%,比之前拟议的还要高。
财政部宣布总结6月针对所得税(修正)法案展开的公共咨询活动结果,并已按所采纳的建议去修改法案草本。法案今天下午将提呈国会进行一读。
拟议中的所得税政策原本准备准许私召车司机申请扣税。司机能为两种开销分开申请扣税:一、支付给业者的平台使用费;二、扣除平台费后的租车和添油费等,而后者的可扣税额顶限为相关开销的40%。
换句话说,司机的收入若有100元,在支付20元的平台使用费后,其余80元开销中的32元(40%)可扣税,再加上20元平台使用费也可扣税,因此总扣税额为52元。
相关反馈则吁请财政部简化申请程序,并提高可扣税率,以准确地反映司机承担的开销。
财政部因此决定把平台使用费与其他成本一并纳为“开销”,让司机无需分开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