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若在2020年5月底的最后期限内仍不重新启动高铁工程,将被视为毁约终止计划,必须偿还新加坡至今所蒙受的损失。
新加坡和马来西亚签署协议暂停新隆高铁项目,马来西亚为此必须支付1500万新元的延期费用。若在2020年5月底的最后期限内仍不重新启动高铁工程,马来西亚将被视为毁约终止计划,必须偿还新加坡至今所蒙受的损失。
基础建设统筹部长兼交通部长许文远昨天在马国布城首相署同马来西亚经济事务部长阿兹敏签署高铁双边协定的补充条款,同意将高铁工程延至两年后进行。这意味着原定明年动工挖掘、2026年底投入运作的新隆高铁会延至最迟2031年1月1日才能启用 。
两国分别设立的高铁公司也取消了进行中的高铁资产管理者(AssetsCo)国际招标。此前表示有意竞标新隆高铁的包括中国、日本和欧洲等铁路财团。
基础建设统筹部长兼交通部长许文远指出,新加坡为履行双边协定兴建高铁服务至今已展开部分工程,有的承包商合约有终止条款,有的如重新铺设电缆和水管等服务一旦开始就必须做完。这些是暂停高铁计划无法回收的成本,双方仔细研究各项花费后,定下了1500万元的延期费用。按协议,马来西亚必须在明年1月底之前支付这笔费用。
两国2016年12月签署新隆高铁双边协定,打造新加坡直通吉隆坡的高铁服务。希盟政府今年5月上台后,以减少国家债务为由先是表示取消新隆高铁计划,后来则要求延后工程。
延至2031年1月通车
阿兹敏昨天在联合记者会上透露,马方原本要求推迟至三四年后,新加坡则表示愿意考虑延后一年,双方官员在过去数周频密往返两地磋商,最终达成协议,延展两年。
对此许文远指出,项目动工每延后一年,启用时间就会推迟数年。
他说:“高铁计划推迟两年至2020年,启用日期则得延迟四年到2031年1月。我们当初研究这项计划的可行性时,成本是考虑因素之一,计划成本多高、收益如何、是否行得通,这些都必须进行财务预估,计划延后得越久,预估就会变得越不准确,从新加坡角度来看,延期必须有个限度。”
许文远说,若2020年5月期限后确定终止新隆高铁,马国必须偿还更高数额的赔偿金。他指出,这方面的赔偿也是双方研究新加坡各方面成本后定下,但两国并不愿公开这笔赔偿金额。
许文远较早前在国会表示,截至今年6月底,我国已为高铁项目投入至少2亿5600万新元,其中包括征用裕廊乡村俱乐部等地段兴建高铁。
联合声明指出,马来西亚和新加坡在计划暂停期间将“以削减成本为目标”,继续探讨高铁计划下来的最佳发展方案。
在记者会上,许文远也说,新加坡与吉隆坡相隔近400公里,在交通专家眼中是适合兴建高铁服务的距离,许多国人也期待新隆高铁的启用。“但我们也理解马来西亚要暂停兴建高铁的原因,因此尽管高铁双边协定没有关于暂停计划的条款,但秉持双边合作的精神,新加坡认真考虑了马来西亚的请求,经过几轮讨论后达成了这个公平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