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佩玲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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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性侵九岁男童的洋总裁求情称,他在还押监狱期间吃尽苦头,旧伤新疾并发,因此盼获轻判,免受太长的牢狱之灾。但法官斥责其求情理由,指它由毫无考量价值,判他坐牢14年和鞭打24下。
申请上诉期间保释被驳回
现年48岁的被告昨早戴着颈托上庭面判,他在高庭法官施奇恩下判后,通过律表示打算对罪成和判刑提出上诉,并再度申请可保释在外等候上诉,但被法官驳回。
《联合晚报》日前报道,一名洋总裁被控三项非礼及性侵罪状,指他于2015年10月31日晚上在家中,趁儿子熟睡时三次溜进卧房,对睡在上层、当时九岁的受害男童,即儿子的同学伸出狼爪,非礼男童和为他口交。
受害者当晚受邀到被告家庆祝万圣节,然后留下过夜。
为保护男童,法官谕令媒体不准报道任何可能泄露男童身份的资料,包括被告的名字。
经审讯后,被告在上个月6日被判罪成,之后不获准保释,得还押监狱。案件原定上个月10日下判,但被告当天血压飙升,紧急送院,过后住院长达一周。
控方昨早在判刑陈词中,斥责被告预谋犯案,违背了受害男童对他的信任,导致男童人生中留下一个无法抹灭的阴影。10月31日也是男童“难熬”的日子,因为他会在这一天记起2015年同天所发生的伤心事。
辩方律师塞尔瓦奈都(Selva Naidu)为被告求情时则指出,过去四周,被告还押监狱等候下判,在牢里吃尽苦头。
这包括从法庭送押监狱当天,被告因脊椎旧伤复发而爬不上狱车,最后得被抬上车。在牢里睡觉时,他得用手铐把右手铐在床头,避免弄伤脊椎,岂料脖子也受伤,如今得戴着颈托。律师希望法官能轻判,避免被告在牢里受太长的痛苦。
但法官下判时指出,本案毫无求情因素可以考虑,法庭须按照过去判例,严惩被告以起阻遏作用。法官补充,如果监狱部门之后判断被告的身体状况不适宜接受鞭刑,法庭会再斟酌是否调整被告的刑期。
案件下判后,律师再次为被告申请保释,好让他在等候上诉期间,不必还押监狱。被告也愿意每天到警察广东民大厦报到,并准备入住大厦对面的商务酒店,方便他随时上警局。
但法官认为其保释理由不足,再次推翻被告的申请。控方日前申请撤销被告的保释时透露,被告身家多达300万元,在新加坡“无房、无车、无根”,妻儿全回美国,弃保潜逃风险大。
涉性侵另一男童
被加控五项罪状
被告也因涉及另一起性侵男童案,而被加控五项控状,包括三项非礼罪、一项性侵罪和一项传播猥亵视频的罪名。根据控状,五项罪行发生在2011年4月至5月6日,地点也是被告家中,受害的是一名八岁男童。这起案件仍在审前会议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