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界人士:新考核制度为不打算执业毕业生减轻负担

近来有不少法律毕业生放弃成为执业律师,选择其他事业道路。受访律师和法学院认为律政部出台的新制度,能减轻一些学生的负担。

目前,法律毕业生必须到律师事务所接受半年培训,才能取得律师资格。然而,律政部发现,去年取得律师资格的人中,每五人有一人选择不执业。

律政部说,不打算执业的法律毕业生将从新制度受益,他们不必为了取得律师资格,接受实践培训。“这也可能为那些有意执业者腾出培训名额。 ”

德尊律师事务所总裁开明德(Cavinder Bull)高级律师说,近来的确有更多律师选择其他行业。“法学生有时会在学业半途,发现执业律师之路或许不适合他们。”

本地三所法学院,即新加坡国立大学、新加坡管理大学和新跃社科大学,也观察到这个趋势,并欢迎新制度的推出。

跃大法学院院长周贵和教授受访时指推出有关改革,相信是因为发现到一些想取得律师资格的法律毕业生,在争取培训机会时可能面对困难。“在经过长时间的学习后,这会给法律毕业生造成不必要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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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更严确保实践经验充足

至于律师培训期将从现有的半年延长至一年,“Part B”专业考试也更严格,受访者认为这能确保立志执业的法学生获得更多实践经验。

新大法学院院长吴亦涵副教授说,律师培训期延长将提供见习律师更多接触不同法律领域的机会,事务所也能更好地设计培训计划。开明德也说:“与10年前相比,客户的需求如今要复杂得多,律师业是时候改进培训新律师的方式,让他们能应对新挑战。”

毕业自英国莱斯特大学法学院的白承正(28岁)已完成培训,目前在专业考试的最后阶段。他取得律师资格后将帮忙家族生意,而不是执业。

他相信新制度能为不打算执业的学生省下一些时间。“不过,海外大学的法律毕业生目前已经要完成至少一年的培训期,对这批学生来说,再延长半年培训可能太久了。”

尽管培训期将延长,英国杜伦大学二年级法学生陈新乐(23岁)不认为这会阻扰年轻人到海外修读法律。“不少学生更在乎的是考到法律文凭,而不是为了执业。”

返回新加坡的海外法律毕业生人数曾在2014年达到350人左右,人数后来减少约25%至26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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