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跃通勤咨询小组建议 个人代步工具人行道限速10公里

其他建议包括公路上骑行的脚踏车骑士规定须戴头盔,以及在使用斑马线或交通灯等过道时须停车查看周围路况,以进一步保障骑士和其他路径使用者的安全。

电动踏板车等个人代步工具使用者,日后在人行道骑行时料须减低车速;在公路上骑行的脚踏车骑士也规定须戴头盔,以及在使用斑马线或交通灯等过道时须停车查看周围路况,以进一步保障骑士和其他路径使用者的安全。

由教育部兼社会及家庭发展部高级政务次长费绍尔博士领导的活跃通勤咨询小组昨天(8月24日)向政府提呈六大建议,旨在加强共用路径的安全。

这包括:规定脚踏车和电动踏板车等个人代步工具使用者在人行道时,必须把最高车速从每小时15公里减低至10公里,以确保骑士有更多反应时间,避免车祸发生,万一发生意外,也能减轻伤势。

活跃通勤咨询小组在长27页的建议报告中指出,过去两年,有好些公众反映个人代步工具在人行道骑行的车速太快,让行人觉得不安全,特别是人行道较狭窄,又有许多年长者和孩童使用,很容易发生碰撞。

小组指出,一些骑士担心,减低车速会影响整体的使用体验,以致减弱个人代步工具的使用率,但鉴于有关意外事故显著增加,小组认为有必要减低车速来加强安全。

此外,小组也建议,强制规定所有在公路上骑行的脚踏车骑士都须戴头盔。目前,法律已规定电动脚踏车骑士和后座乘客在公路骑行时须戴头盔。

报告指出,骑士在公路上,左右两旁都是比脚踏车大得多的车辆,行驶速度也很快,万一发生意外,头盔可助减低撞击力。

不过,考虑到公路以外的地方,如人行道、脚踏车道和共用道的车速较低,小组并未建议规定骑士在这些地方也要戴头盔,以免浇熄人们对这类器材的兴趣。此外,所有骑士在过道时,必须停车查看周围是否有其他车辆,减低意外发生的风险。

电动轮椅最高时速不超过1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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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组也建议,为电动轮椅和电动代步车实施车速限制,规定这类器材的最高时速不可超过10公里。此举是为了防止零售业者走漏洞,以行动辅助工具(Personal Mobility Aids,简称PMA)的名义售卖不合格、配有座椅的个人代步工具。

之前有公众建议,当局应规定所有个人代步工具使用者都要购买第三方责任保险,确保万一发生意外能获得足够赔偿。不过,小组研究后决定不要这么规定,因为这类器材的使用者很广泛,有骑脚踏车去买菜的年长者,也有骑车到公园的孩子。

小组因此认为,应专注于预防意外发生。但它也强力鼓励经常使用这类器材者购买第三方责任险,为自己的安全投保。当局也应加强教育,提高行人和骑士在共用路径和公路的安全意识。

费绍尔昨天在面簿说,小组进行了广泛的公众咨询才提出上述建议,包括向超过6000人进行网上问卷调查,也有约100人参与“通勤体验日记”,就不同器材的使用提供反馈。另有约100人参加小组讨论,提出各种改进条例的建议。

上述建议报告已提交给基础建设统筹部长兼交通部长许文远。交通部昨早受询时表示已收到报告,并将研究各项建议,在适当的时候做出回应。

咨询小组成员之一、脚踏车爱好者韩钰光(64岁,资讯科技总监)受访时说:“安全是首要考量,我们在提出建议时也要避免扼杀人们对活跃通勤器材的兴趣,因为这些代步器材很方便,尤其是改善往来地铁站和巴士站的头尾一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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