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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宅剩余地契卖回给政府? 多数受访分析师不表赞同

韩宝镇 报道

hanpt@sph.com.sg

政府计划让组屋居民提前将剩余屋契卖回给政府。对于私宅是否也应有类似计划,多数受访分析师认为目前私宅获允许集体出售的做法已为屋主提供在市场上脱售老旧房子的选择,因此无需再添加让政府买回私宅剩余地契期限的新做法。

不过,也有分析师认为,随着我国的人口情况改变,尤其是未来将有更多单身老人出现,当市场情况不佳以致发展商不愿意购买集体出售的老旧私宅时,政府插手买回私宅剩余屋契或许将是可行的方法。

李显龙总理在国庆群众大会上宣布,政府将在组屋屋龄达到70年后,让居民在自愿提早重建计划(VERS)下投票选择是否将剩余屋契卖回给政府。

高力国际董事经理邓慧玲接受《联合早报》访问时指出,目前没有法律规定私宅必须至少要满多大的屋龄才能进行集体出售。根据地契(分层)法令,少于10年的房子,必须要有至少九成屋主表决通过,而10年以上的房子则要有至少八成屋主同意。由于有集体出售的机制,分析师认为,即使担心无发展商问津,私宅也没有必要如法炮制,引入让政府提前赎回的新做法。

合登房产集团研究主管李思德说:“这将会带来问题。公寓管理委员会可能在私宅达到一定屋龄时,不再保养私宅的外观。我认为私宅屋主不应该指望政府的拯救。”

高力国际新加坡研究部主管宋明蔚认为,没有多大的社会理由足以说服政府出手对私宅屋主伸出援手。建造于1994年以前的私宅的容积率,都已在市区重建局拟定的发展指导蓝图中获得提高,让它们有重新发展的潜力。即使私宅地契真的期满,比一般人富裕的私宅屋主应该早有规划,不太可能发生重大的社会问题。

莱坊高级咨询与研究部主管李乃佳则认为,政府买回私宅剩余地契在将来或许是可行的方法。

他说:“现阶段可能有困难落实,但新加坡人口情况的改变,尤其将来有更多单身老人出现,将使得这样的计划变得可行。我认为屋契回购计划应该视屋主的年龄而非屋龄而定。”

也有分析师认为,只要价格合适,发展商认为新项目推出市场时的价格仍有利可图,私宅要售出应该不成问题。即使经济情况差,私宅的地契达到99年,也可以再填补多几年的地契期限,相信不会太昂贵。

对于目前限制私宅集体出售的条规允许未满10年的房子,在取得九成屋主同意时就能进行集体出售,多数分析师并不表赞同,认为这并不环保,也浪费资源,可考虑修订。

没必要规定私宅
达一定屋龄时进行翻修

另一方面,李总理在国庆群众大会上也宣布推出延续版居家改进计划(HIP II),在组屋屋龄达到约六七十年时进行第二轮翻新。目前,组屋的屋龄一旦达到约30年,就可参加HIP进行翻新。对于私宅是否也应该有明文规定在达到一定屋龄时进行翻修,分析师大多认为没有必要。

目前,私宅没有面对任何要求它在任何阶段或周期,须进行大幅度翻修的条规。莱坊分层管理董事经理张瑞英说,任何主要修理、周期维修、翻新与提升,都应取自累积基金(sinking fund)。若钱不够,管理委员会可开会寻求表决,向屋主取得额外款项。

高力国际房地产管理服务执行董事邓子灿建议,为谨慎起见,法律应为主要项目的维修,如电梯、电板、屋顶与防水工程等,制定最低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