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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警方合作取回 “e租宝”骗局2700万元失款

马华卿 报道

mhuaqing@sph.com.sg

新加坡与中国两地警方携手合作,为大型庞氏骗局“e租宝”的受害者追回超过2700万新元的损失,中国于2016年迄今已对26名涉案者判刑。

新加坡警察部队昨早发文告表示,2016年5月警察部队商业事务局协助中国公安部经济侦查局(ECID),就大型庞氏骗局“e租宝”,在本地进行了资产追踪调查。

“e租宝”一案导致约115万名投资者受骗,损失约380亿元人民币(约76亿新元),但新加坡警方并没有发现任何本地人或机构涉及这起洗黑钱活动。

本地警方及商业事务局之前发现超过2700万新元的贼赃被转到我国后,马上通知中国当局。两地警方过后在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的协助下,同步展开调查。

根据警方文告,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至今已判定26人犯下集资诈骗罪等罪行,刑期介于三年至无期徒刑之间。他们被判刑后,商业事务局与中国公安部经济侦查局安排被起获的犯罪收益于本月从新加坡归还给中国当局,以根据中方法律条例赔偿受害者。

新加坡警察部队商业事务局局长周祥泰表示:“这起案件体现了我国致力于与外国警方合作,侦查并遏制跨国罪案。新中警方之间紧密的合作有助于确保我国金融体系不被犯罪分子利用。”

据中国媒体报道,“e租宝”全称为“金易融(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依靠最高14%的年收益以及经过热炒的“A2P”概念实现财富的疯狂增长,但到头来却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庞氏骗局。

“e租宝”一案于今年2月7日在中国开审,“e租宝”的中国籍女总裁张敏等26人,犯下集资诈骗、非法取走公众存款、走私贵重金属、偷越国境和非法持枪等罪行。

张敏在遭逮捕前,曾于2015年10月以2380万新元买了圣淘沙升涛湾Lakeshore View的一栋豪宅。

当时,协助她处理此交易的是前Sterling Law Corporation律师事务所董事经理康美玲(56岁)及前世邦魏理仕(CBRE)高级行销董事陈彦思(37岁),两人知情却未向当局举报,反而协助处理手续因而犯案。

两人各面对一项触犯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的罪行,分别于今年4月和6月认罪后,各被判罚款一万元。

今年6月5日陈彦思被判刑时,马文德法官认为陈彦思一再有机会举报有关交易,但却没这么做,对新加坡作为廉洁商业中心的声誉构成威胁。他说:“刑法必须严厉,足以确保房地产经纪不会对有利可图却可疑的交易视而不见。”

本地警方及商业事务局之前发现超过2700万新元的贼赃被转到我国后,马上通知中国当局。两地警方过后在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的协助下,同步展开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