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法官指答辩人所反对的根本站不住脚,其计算有“强大的自身利益”,严重欠缺客观性,而他中伤集体出售委员会和委员是“无事实根据且没有必要的”,因此裁定该委员会在交易中具有诚信,决定撤销停售令。
傅丽云 报道
pohlh@sph.com.sg
“大单位的阳台太大、不成比例,整体面积价应该比小单位的低33%”“一集体出售委员当年拖欠的644元维修费利息被豁免,所以有利益冲突”“房地产专家的报告不独立,因为估价结论与项目销售代理的相似”等——坐拥400多万元小型单位的The Albracca公寓屋主郭振谦,反对集体出售时作出上述指责。
他也是11个屋主中唯一的反对者。
除了对阳台和估价报告计算法有诸多批评和意见,他也指集体出售交易缺乏诚信、出售协议也不公,造成大型屋主享有最大好处等,向分层地契局提出反对。
该局因此发出停售令,集体出售委员会转向高庭申请,要求批准销售,结果成功。
高庭法官陈祥泰日前发表判词,指答辩人郭振谦所反对的根本站不住脚,裁定该委员会在交易中具有诚信,决定撤销停售令,并令郭振谦承担委员会的讼费。
无律师代表的郭振谦,须在本月27日的期限前决定是否要上诉。如不上诉,公寓算完成集体买卖交易。
法官:集体出售协议中 收益分配三分法最公平
法官说,根据估价数据和约6912万元的售价,集体出售协议中的收益分配方式(apportionment)其实最为公平,因为分层地契份额(share value)、分层面积(strata area)和现有市价各占三分之一,收益差额最小,故不会出现某屋主显著获利或处于不利的情况。
法官也指郭振谦的计算有“强大的自身利益”,严重欠缺客观性,而他中伤集体出售委员会和一委员是“无事实根据且没有必要的”。
他说,该委员会与当年豁免一委员拖欠利息的执委会无关,答辩人指该委员(也住小单位)为了区区644元而违背自己和其他小单位屋主的利益,让人难以置信。
涉案的10层楼公寓位于加东区的麦雅坊(Meyer Place),单位面积介于154至369平方米,七个大单位各获赔约740万元,另四个小单位各得约430万元。
前年6月,公寓成立集体出售委员会,过后委任代表律师和仲量联行(JLL)负责项目销售。
去年4月,郭振谦缺席的一次特别会员大会,通过集体出售协议。项目公开招标,15个买家下标,最终由SL Capital标得。
去年10月,同意卖屋的业主,分层地契份额和分层面积分别占93.1%和95%。该委员会向当局申请售卖令,却遭答辩人反对。
分层地契法令规定,所有业主的利益须获得照顾,收益须公平分配,因此即使是一个人,也可以提出反对。
法官:估价报告相似非勾结是因两专家采正规估价法
自称曾在寿险公司担任投资主管的郭振谦,找来曾在银行担任资源和发展部门主管的生意伙伴韩盛光,就第一太平戴维斯(Savills)的估价报告提出看法,并指委员会未遵循专家意见,已做好集体出售协议的决定。
根据Savills,计算阳台时该不该给予折扣、用同等或更高的价格,其实无直接答案,因为得视个别阳台的实用性和方向而定。
在计算涉案公寓的大单位售价时,Savills已考虑公寓附近的住宅售价和市场走向,加以分析相关交易,最终把大单位的价格下调了8%。
法官指出,Savills的评估报告扎实,详加解释价格计算法,包括比较周围相似项目、如何遵照符合规格的指导原则调整单位估价等。
法官说,答辩人的指责是在暗示委员会在影响JLL和估价行Savills,好让它们支持委员会早做好的决定;他也影射JLL和Savills勾结,提呈内容相近的估价报告。
法官说,JLL和Savills都是评估房地产的专家,得出结论相似是因为它们都采纳正规的估价法。答辩人既没找房地产专家来驳斥,也无法出示证据证明它们勾结。
法官说,答辩人和生意伙伴可能是金融专家,但他们未经集体出售项目估价方面的训练,不能以房地产估价专家自居。两人凭对Savills报告的理解作出分析,其见解不具分量。(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