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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商损坏水管被罚4万余元

一家建筑公司施工时损坏淡滨尼一带的饮用水水管,所漏出的水相等于一个半奥林匹克型游泳池的水量,还造成附近的建筑断水,遭罚款4万4000元。

公用事业局昨日发布文告说,CCECC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去年11月施工时没有采取妥当保护措施,安装支撑水管的装置,导致其中一条水管接合处走位而漏水,水淹满工地的壕沟,溢到马路上。

根据文告,漏出而浪费掉的水量约为4000立方米,可装满一个半奥林匹克型游泳池,并且导致附近的淡滨尼巴士转换站、东联坊食阁、淡滨尼大厦与公积金局分行断水。

公用局说,该建筑公司在施工前按规定索取了当局的水管服务图以及防止损坏水管的要项,但是却未获批准就自行挖工,使埋在淡滨尼5道与淡滨尼中2路交界处旁工地下的三条水管暴露。

按照公用事业法令,该公司因损坏直径300毫米的水管被罚款4万2000元。未经批准动工则按公用事业(保护水管基础设施)条例罚款2000元。这是公司初次犯规。

CCECC新加坡是会成建筑(Hexacon)的分包商,所展开的工程是为了在淡滨尼5道建天桥。

公用局说,损坏直径300毫米以下的水管,初犯是会被罚款,至于重犯或损坏直径300毫米以上的水管,当局则会把当事人控上法庭。

按照公用事业法令,损坏直径300毫米以上的水管可被罚款高达20万元、坐牢长达三年,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