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窿跑腿火烧邻居家 屋主与养女爬窗外获救

19岁青年涉嫌当阿窿跑腿,竟到同层楼的邻居住家放火烧屋,60岁男屋主和14岁养女受困屋内,爬出六楼住家窗外,站在窗沿求救,场面险象环生。民防部队迅速到场灭火和救人,警方也在同一天晚上逮捕涉嫌放火的青年。

放火案发生在前天(8日)下午5时17分左右,地点是裕廊西42街第401座组屋六楼一个单位。警方昨早发文告证实,19岁阿窿跑腿因涉嫌纵火落网

女屋主哈维扎(58岁,Hawijah)昨早受访时说,一家五口住在那里23年,发生火患时,60来岁的丈夫和14岁养女都在屋内。“当时他们听到三声巨响,发现大门起火。火势非常大,他们无法从门口逃出,只好爬出窗外,在窗沿站着等待救援。”

被纵火的单位外当时停放一辆电动脚踏车,相信电动脚踏车被烧,造成火势一发不可收拾,迅速蔓延。

超过10户人家受影响

哈维扎描述,民防人员及时赶到,将大火扑灭后冲进屋内,将站在窗沿的丈夫和养女救进屋内。她说,养女告诉她,事发前一晚,曾有人上门泼漆,还敲窗大喊追债。但当被问及家人是否借高利贷,女屋主不愿多谈。

据记者观察,该组屋中间有个直通组屋顶层的天井,因此浓烟很快从六楼冲上10楼,甚至将10楼公共走廊熏黑。另外,六楼以上的居民都看不到屋外状况,无法及时逃离现场,从六楼至10楼间有超过10户人家受影响。

记者昨晚走访现场发现,六楼至10楼的组屋外墙被熏黑,现场仍弥漫着浓烈烧焦味,但居民都已返回住家。失火单位和嫌犯居住的单位则无人应门。

警方也在文告中指,失火单位楼上的邻居51岁男居民在跑下楼梯的过程中,试图扑灭火势,结果双手烧伤。他过后被送往黄廷方综合医院治疗。据本报了解,居民住10楼单位,目前已出院。

负责该区事务的国会议员洪维能也在昨早9时参加基层活动后来到现场慰问居民,并表示将为居民提供援助。他受询时说:“居民委员会正安排受影响的住户这几天到居委会中心暂住。屋主也正查看他们是否有购买火险,如果有,测量员需在居民装修前进行检查。”

民防部队发言人受询时证实接获通报,火患涉及一辆停放在走廊的电动脚踏车,民防人员利用压缩空气泡沫背包和一支水柱扑灭火势。失火原因还在调查中。

另外,该座组屋楼下杂货店老板说,涉嫌纵火的青年是失火单位同层邻居。不愿具名的老板也说,嫌犯刚从理工学院毕业,正等着入伍。他昨晚9时左右看到青年在组屋底层遭警方逮捕。

警方则指嫌犯今天会在放贷人法令(Moneylenders Act)下被控。根据放贷人法令,为非法放贷人进行任何骚扰行为,初犯者罪名若成立,将判坐牢不超过五年,罚款5000元至5万元,打六鞭至12鞭。

警方强调,当局对目无法纪且威胁公众安全的高利贷骚扰纵火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涉及骚扰行为造成破坏并危害无辜受害者的罪犯,将依法严厉处置。警方呼吁公众应远离高利贷,如果知道任何人涉嫌从事非法放贷活动,应拨警方紧急热线“999”,或“反阿窿”(X Ah Long)热线1800-9245664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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