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房地产代理理事会(CEA)的“专业服务手册”条文,经纪买卖自己的房地产,应尽快呈报他在交易中的利益,不能接受其他买卖方的委任或代表其他买卖方。他只能代表自己,也不能从另一方收取或分享佣金。
据了解,该理事会接到投诉或举报时,将展开调查,再视情况给予惩治,可能包括罚款和发警告信,严重者将暂时吊销或永久撤销执照。
不愿具名的一张姓房地产经纪说,经纪买卖自己的房子,都得即刻向买卖方坦诚相告、申报自己的利益;涉案经纪没据实呈报,极可能已抵触上述条文。
她也质疑其选购权书上要求买方执行选购权书后,就得直接付卖方全部余款的条款。
她说,买方一般只缴卖价的1%,在14天内执行选购权书时另缴4%。执行选购权书后,买方需要时间找银行贷款,其代表律师也需要时间查看房子有没有问题。
“包括贷款的剩余付款,将全交由双方律师和银行处理。所以卖方通常得等上两三个月买卖交易完成后,才会收到余款。”
买方一般只缴卖价的1%,在14天内执行选购权书时另缴4%。——受访房地产经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