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照当导游还失信 女子判监23个月

一女子无合格旅游代理执照,却自称是自由性质导游,可售卖便宜机票,加上失信罪,日前被国家法院判坐牢23个月。

被告萝哈妮面对九项抵触旅游代理商法令和三项失信罪,总计12项罪状,其中八项交由法官考虑。

根据新加坡旅游局(STB)的文告,萝哈妮所抵触的旅游代理商法令被判坐牢三个月,失信罪判坐牢20个月。法庭准她延后至下月22日才服刑。

调查显示,萝哈妮是从2014年9月至2016年1月无照从事旅游代理的工作,期间她自称导游,可以售卖便宜机票。

虽然面对经济困境,她继续接收订单,却无法完成交易,影响了至少七名顾客。这些顾客最终报警投诉。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同时维护新加坡旅游业的声誉,旅游局表示慎重看待无照从事旅游代理工作的事件,将采取严厉行动对付。

过去,无照从事旅游代理者可判罚款高达1万元,或坐牢长达两年。今年1月法令修改后,最高罚款额提高到两万5000元,刑期不变。

旅游局劝请公众在安排旅行事项时,要提高警惕。公众可上网查询最新的合格导游名单,导游也可电邮stb_ta@stb.gov.sg查询执照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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