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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安全疏漏导致工人丧命 打桩公司罚29万元

杨漾 报道

yangyang@sph.com.sg

本地一家工程公司因在确保工地安全方面出现多项疏漏,导致一名工人意外致死,因此触犯工作场所安全与卫生法令,被人力部重罚29万元。

人力部昨天发文告说,Zap Piling私人有限公司前年6月9­日,在位于克兰芝连路的工地进行钻孔打桩机的功能测试时,一名工人遭打桩套管击中身亡。

风险评估不足 没申请准证

该名死者当时站在打桩套管和打桩机中间的狭小空间里。另一名工人在操作起重机时,由于操作范围小,导致起重机不小心撞倒叠放在一旁的打桩套管,导致部分套管直接压在死者身上。

每根套管重达1.76公吨,死者因身体多处受伤,当场不治。

人力部经调查后发现,公司并未在测试打桩机前,在工地进行充足的风险评估;公司在进行器械测试前没有向参与测试工作的工人,给予足够安全说明,或制定安全工作程序;公司也没有为在工地进行的起重作业申请相关准证,因此无法确保施工前做足安全措施。

打桩套管随意叠放

调查也发现,工程人员没有制定一套起重作业的计划,这可以预先协助工人划分起重机的操作范围,让工人发现在操作起重机时可能存有的障碍物。

此外,工地现场也缺乏良好管理,导致打桩套管随意叠放,没有固定好。因此,如果有外力撞击,这堆套管倒塌的风险极高。

人力部职业安全与卫生稽查处处长陈仕豪指出,如果该公司在进行起重作业前,做好应做的措施,如申请相关准证、进行风险评估,以及制定起重作业计划等,这些明显的风险因素可以化解。

他说:“一个杂乱不堪,缺乏管理的工地对工人是非常危险的。这家公司因为多次无视安全措施,并在这方面有明显的疏忽,导致一人死亡。这一重罚要提醒雇主,绝对不能公然无视员工的安全。”

在工作场所安全与卫生法令下,所有利益相关者都有责任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触犯该法令的初犯者可被罚款最高达20万元,或监禁两年,或两者兼施;公司可被罚款最高达50万元。不采取安全措施的工人则可被罚款达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