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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夜宵嫌贵砸粥店 两男一女判监四至六周

两男一女酒后到实龙岗路上段一家粥店吃夜宵,女子因不满食物贵而泼粥,两男伴随即举起店里的凳子砸店。两男子各被判坐牢六周,女子则入狱四周。

陈松明(47岁,技工)、洪信宝(49岁,无业)和彭佩佩(41岁,家庭主妇)今天先后承认,他们在去年5月27日凌晨3时45分在实龙岗路上段的食肆兴隆潮州糜饭,共谋砸坏店里的碗盘和桌椅,犯下恶作剧罪名。

陈松明和洪信宝各被判六周监禁,彭佩佩则因在被控后曾还押心理卫生学院两周,所以被判坐牢四周。 控方披露案情说,彭佩佩在侍应生谢爱清(38岁)找钱后,不断问谢爱清为什么要28元那么贵,要求她列出每道菜的价格。彭佩佩越问越激动,最后在店里面泼粥。

粥店损失约1万零285元

陈松明和洪信宝见她这么做,就抓起店里的木凳和其他物件砸食物档口。

控方要求国家法院判他们至少八周监禁,因为他们造成的损失不小,且让在场的其他顾客和员工受惊。

控方指出,他们给店主造成的损失约1万零285元,加上砸店持续了近一分钟,这些都是加重刑罚的因素。

陈松明和洪信宝求情时分别解释,他们没有作出赔偿,并非他们不愿意,而是他们经济能力有限。

陈松明的律师代他求情时说,当事人承认行为不文明、愚蠢,但他当晚光顾粥店时,不是打算去那里闹事的。他们只是不满当时侍应生不把食物价格详列。此外,没人在事件中受伤。

女被告彭佩佩求情说她育有六个孩子,最小的女儿去年刚出生,和丈夫的婚姻也亮红灯,目前正在办离婚手续。

此外,她被诊断出患有“急性情境反应”(acute situational reaction)症状,目前还在接受治疗,她夜里不能入睡,往往需要喝酒麻醉自己,让自己入睡。

急性情境反应患者通常经历重大事件后无法承受,造成心理障碍。症状包括常做噩梦,易焦躁、发怒、神经紧绷,与他人保持距离。若症状持续超过一个月,患者将被视为患上“创伤后压力心理障碍症”。

法官下判时表示,事件因她而起,但考虑到她曾还押心理卫生学院两周,判她坐牢四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