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部分车主不满须报销旧款电单车的新条例,并呼吁当局检讨措施,国家环境局表示已接获相关反馈,也解答了受影响车主的询问。
为提升本地空气质量,环境局上月6日宣布新措施,2003年7月1日前注册的电单车到2028年6月30日后不准在公路上使用。当局也颁发高达3500元的奖励金,鼓励约2万7000辆受影响电单车车主在下来五年内报销电单车。
许多受影响车主,尤其是旧款电单车的收藏者,对此感到不满。其中40多名车主上周六(4月28日)出席由新加坡摩托车商会举办的对话会,要求商会代他们向当局转达意见。电单车车主也在对话会上提出多项建议,希望当局能准许他们保留电单车。这包括限制电单车使用量,以及暂缓执行新措施,以让一些电单车能达到35年“车龄”并注册为使用量受限的经典汽车等。
环境局答复《联合早报》询问时说,已接到一些受影响车主的反馈,并解答了他们的询问。发言人也说:“我们期待接到新加坡摩托车商会与受影响车主展开对话会后所提出的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