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罔顾裁决持续诽谤前夫 欧佳时创办人曾秀丽 缓期取消被判入狱两周

郑靖豫 报道

peckgek@sph.com.sg

名表行欧佳时(The Hour Glass)创办人曾秀丽一再违反裁决,继续发电邮骚扰和诽谤前夫,招致高庭斥责她不知悔改,行为任性和不负责任,法官因此取消缓期执行她的两周监禁,下令她入狱。

获准上诉审理前暂不服刑

昨天没出席拘禁令审讯的曾秀丽(72岁)通过律师以要提出上诉为由,获准上诉审理前暂时不服刑。

曾秀丽因不断发送大量电邮给前夫郑晏川医生(73岁),并抄送这些含有诽谤内容的邮件给他人,于2014年遭前夫起诉。他们在2016年达成协议,通过法庭发出双方都同意的裁决和解。

然而,她过后继续发送电邮,骚扰和诽谤郑晏川医生,促使他去年向高庭求助,惩罚曾秀丽没遵守2016年的裁决。

高庭去年8月2日裁定曾秀丽藐视法庭,判她两周监禁,但仍给她一次机会,缓期一年执行。若在一年之内,曾秀丽遵守两个条件,就不必入狱服刑。这两个条件是:一、不能再违反2016年的裁决;二、每月一次接受精神治疗,在复诊的三天之内提交有关证明。

然而,在符晓平法官施加缓期执行监禁的隔天,曾秀丽就通过面簿发表诽谤郑晏川医生的贴文,以及发送诽谤和骚扰他的电邮。而且,这些电邮抄送给其他人,包括总检察长黄鲁胜。

谢茹筠律师说,尽管她的当事人郑晏川医生已封锁(block)曾秀丽的电邮,并把她的电邮自动转发至“垃圾文件夹”,她仍有办法继续发电邮骚扰他。曾秀丽于去年8月2日至今年1月11日发送了55则电邮诽谤和221则电邮骚扰郑晏川医生。她在一周后至今年4月12日,又发送128则骚扰电邮和56则诽谤电邮。

曾秀丽除了骚扰和诽谤前夫,也没有遵守条件定期接受精神治疗。

符晓平法官昨天(4月23日)应诉方申请,取消缓期执行曾秀丽的两周监禁,下令她服刑。法官指出:“当我发出缓期执行拘禁令时,答辩人(曾秀丽)应清楚知道,那是她最后避过监禁的机会。”

法官认为曾秀丽不知悔改,明目张胆地违反2016年的裁决和去年拘禁令的条件。

此外,法官斥责曾秀丽行为任性、不负责任,不明白后者把涉案电邮发送给他人,如何能有助解决女儿和家人的情况。

曾秀丽称,她于电邮中仅提及家务事,用意是寻求帮助或得到前夫和其他人对女儿处境作出反应。

曾秀丽的律师图莱辛甘(Eugene Thuraisingam)反对监禁他的当事人,反而促法官下令曾秀丽接受更频密的治疗。

他说,她的情况恶化,去年11月被诊断有重度抑郁症。她把目前的困境归咎于前夫的行为。因此,把她监禁解决不问题,反而会加剧她的情况和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