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丽云 pohlh@sph.com.sg
阿福、阿星和阿财住同座公寓多年,非常要好。公寓去年集体出售成功,三人积极找新窝。阿福和阿星常结伴寻找替代公寓,希望共续“邻居缘”,阿财则打算把即将入袋的300万元用来养老,决定搬到组屋。日前,三人在咖啡店聊着聊着,才发现搬家其实也涉及地址和房屋的法律问题。
本期《说法识法》邀请萧锦耀律师(R.S.Solomon LLC)和黄恒毅律师(Characterist LLC),先谈论与地址相关的事项。下一期《说法识法》,他们将谈谈,组屋在什么情况下会被充公,利用私人房地产作非法勾当,将面对什么后果。
根据国民登记法令(National Registration Act),搬离旧址者须在28天内,到移民与关卡局或警局办理更换身份证住址的手续,违例者可判坐牢长达五年,或罚款高达5000元,或两者兼施。
资料显示,从2012年至2014年,有61人更改住址却未按时向当局呈报,结果在国民登记法令下被定罪;他们多数是为了干其他勾当而不换住址。
无论是屋主或租户,都必须遵守上述条例,好让政府机构及时与个人取得联系。这包括处理选民登记或在疫情爆发时,能及时追踪联系人。
据了解,移民与关卡局和建屋发展局也通过各自管道,提醒身份证持有者按时呈报新住址。
萧锦耀律师说,换地址的法令是要确保政府机构能联络上所有居民(新加坡人和永久居民),比如传递官方文件和传票等。
他说:“尤其是在疫情爆发时,(呈报新住址)显得很重要。以2003年沙斯来说,当局得尽快确定受感染者的身份和住址,然后将他们隔离。
“很多时候,因为当事人不住在最后已知的住址,我们这些律师事务所就无法递交法庭文件。遇到这种情况,起诉人会视为已正式递交文件。答辩人若没有在期限内回应,起诉人可向法庭申请,直接判诉方胜诉。”
他曾处理过一起案件,客户因为没有更新住址,某政府机构不断寄信给他却联络不上,最后只能发出通缉令。
一些政府机构需要换地址的当事人,在七至28天内通知它们,但破产者一旦更换了住址,必须即刻通知官方受托人(Official Assignee)。
当然,也有些欠债人或涉及罪案的人,故意不更新地址。
黄恒毅律师说,有不更换地址而被控的客户,但通常不是单一控状,而是也涉及其他控状。
数年前,其律师事务所就代表涉及持械抢劫案的男客户。男客户20年前犯法,却没更换地址,结果警方老找不到他;他落网后,连同持械抢劫罪被控。
听了两位律师的解释后,阿福、阿星和阿财异口同声地说,原来不更新地址是违法的。
即使因婚姻问题暂时搬离住所,也须更换地址,让相关机构联络得到你。
另外,为防止有人虚报新住址逃避大耳窿追债,及避免其他居民无辜被大耳窿骚扰,移民与关卡局规定,从2008年4月起,更换身份证住址时,必须出示证明新家地址的文件。
“借地址”争学额犯法吗?
阿财已相中西部的某组屋单位,隔一条街就是一所著名小学。
阿财的孙子多两年就报读进小一了。住中部的独生子问说,到时可不可以借用住址,给孙子报名?
“孙子都不住我家,向来不是我照顾的。借地址给儿子,算犯法吗?过去,不是有人虚报地址治罪的吗?”阿福掏出手机说:“让我帮你查看教育部怎么说吧!”
教育部条例
根据教育部的小一入学报名程序,报读人数如超额,居住在学校一公里范围内的儿童有优先权,接着是住家在学校一至二公里的儿童,最后才轮到住在学校二公里外的儿童。
报名后须住同一地址至少30个月
教育部规定,小一报名以住家距离优先权入学的孩童,报名后须在同一地址居住至少30个月。若违反条例,教育部有权安排学生转校。
教育部在网站上提醒,小一报名时提供假资料的家长,将交由警方调查。孩子因为假资料而成功进入家长遴选的学校,将等到所有合格孩子登记报名后,转到尚有空缺的学校。
像阿财儿子一样,要利用父母或兄弟姐妹(统称“看顾者”)住址为孩子报名的家长,必须符合三个条件:家长必须都有全职工作、孩子由看顾者全职照顾、看顾者没有工作。
报读人数如超额而需要抽签,利用“看顾者”住址为孩子报名的家长,住址在学校一公里范围内或一至二公里范围内,将与其他住在一至二公里范围内、符合资格的学生一起抽签。
简言之,“看顾者”即使住一公里内,也以一至二公里的范围看待。
阿福告诉阿财:“你儿子如果把孙子交给你或太太照顾,就必须在报名期间,让他或你媳妇带着看顾者,也就是你或你太太,一起到教育部宣誓,再用取得的宣誓书报名。”
阿福也提醒,孙子从小一入学报名期开始,就得住在阿财的家至少30个月,由他或太太照顾。
“一旦被发现,无法符合30个月托管期的条件,教育部有权把孩子转到另一个有空缺的学校。”
律师看法
萧锦耀律师说,虚报地址可用上述国民登记法令来处理,也可用援引刑事法典第177节或第182节有关提供假资料的条文来提控。
触犯三项条文都会被判坐牢,或罚款,或两者兼施的刑罚,最高罚款同样是5000元。
以刑期来看,第177节的最轻,可判坐牢长达半年,接着是第182节的长达一年,然后是国民登记法令的长达五年。
萧锦耀律师说,这类事件即便不易被侦察到,然而不怕一万,只怕万一;丑行一被揭发,将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2003年有前律师被判入狱两个月,2015年另一男子险些面对同样命运的前车之鉴。现在许多渴望孩子成才的父母,在考虑是否冒险虚报地址进名校时都会三思,因为被捕还是很可能得坐牢。”
黄恒毅律师说,总会有家长愿意甘冒风险,“一些觉得即使孩子日后有被转出学校的风险,但总比没机会进入好多了。”
今年小一报名将从6月28日开始。预知详情,可拨教育部热线6872 2220询问。
用住址犯罪案例 虚报住址进名校
- 2003年,前律师为女儿办理小一入学报名手续时,虚报住在距离学校一公里以内,以假地址把女儿送入武吉知马路的一所名校,2007年,他承认两项提供假资料的罪名后,被判坐牢两个月。
- 2013年7月20日,住马里士他路的男子在小一第二(C)阶段报名的10天前,到警局改地址为武吉知马第六道附近的安娜马来道。
报名当天,他用更换住址的身份证,让女儿成功取得某名校的学额。
9月13日,他到警局把身份证的地址改回马里士他路。教育部三个月后进行家访,揭发他虚报地址的罪行。
2015年,男子原判监两周,上诉后改为最高罚款5000元。
两起案件的被告得不偿失,不但留下案底,女儿也得转校。
虚报住址拿访问准证
中年男子和中国籍女子假结婚。男子“婚”后继续住组屋,女子则租公寓住。
女被告牟虹三次申请访问准证时,虚报住勿洛组屋,男被告林清明则被指以牟虹赞助人的名义,三次为她向移民与关卡局申请访问准证时提供虚假资料。
两名被告各抵触三项移民法令控状,2015年1月各判坐牢12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