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YC投资败诉 曾秀丽继续 留任董事

郑靖豫 报道

peckgek@sph.com.sg

最高法院上诉庭昨天(4月11日)驳回持有名表行欧佳时股份的TYC投资的上诉,确认创办人之一曾秀丽能继续担任这家公司的董事。曾秀丽因没遵守规则为上诉提交陈词,却执意发言而差点被逐出庭室。

TYC投资前年10月通知会计与企业管制局(ACRA),曾秀丽(72岁)前年9月被判入穷籍,所以她已不符合担任董事的资格。曾秀丽吃官司打败仗,欠下澳新银行(ANZ)巨款,被银行申请破产。然而,她三个月后和银行和解,撤销破产令。

去年,高庭审理TYC投资的申请时,裁定曾秀丽的破产令撤销,所以她自动恢复为TYC投资董事。TYC投资不服裁决,提出上诉。

然而,最高法院上诉庭昨天确认高庭的裁决,因为曾秀丽破产令撤销了,等于她从没有被判入穷籍。

TYC投资于1979年由曾秀丽和前夫郑晏川医生成立,用来持本地上市名表行欧佳时(The Hour Glass)的股份。

曾秀丽不遵守庭规 险被大法官逐出庭室

TYC投资的律师唐振辉昨天费劲唇舌,尝试说服由大法官梅达顺、郑永光法官和罗赐安法官组成的三司,曾秀丽一旦破产就不能继续担任TYC投资的董事。即使她的破产令已撤销,这显示她缺乏当董事的条件,即理财不够审慎,因此要求上诉庭不让她自动复职。

曾秀丽于唐振辉高级律师陈词时,连续两次向着他作出“唔!唔!”的声响,似乎在表达她不认同,促使大法官严肃地对她说:“你能否安静?”

律师完成陈词后,没律师代表的曾秀丽以为轮到她发言,但因她没有遵守法庭规则提交书面陈词,结果失去陈词的机会。大法官说:“你没提呈任何文件,我不准你说话。”

曾秀丽尝试解释,可是大法官严厉地警告她,若不遵守指示,他就下令庭警赶她出去。大法官说:“我们这里做事是有规矩的。”

过后,在三司暂时休庭斟酌裁决时,曾秀丽趋近唐振辉高级律师,指他“错误陈述”她的情况。她提醒他说,她是TYC投资董事之一,所以别指望她会签发他代表TYC投资上诉的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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