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假信息听证会国会特选委员会昨日公开167份的陈情书。其中,有法律界人士指出,尽管假新闻的形式多样,但我国现有法律覆盖面广,足以对抗假新闻,只是执法程序不够灵活,因此政府可考虑通过强化相关法律下的执法程序来解决。
随着网络假信息公开听证会落幕,国会特选委员会昨日公开167份陈情书让公众参阅。其中有数名本地法律界、传媒界和商界人士指出,我国现有法律的覆盖面并不存在实质性缺陷,问题在于执法速度无法跟上瞬息万变的数码领域,应从这方面入手来完善相关条例,而非订立新法。
截至上个月22日,委员会共收到170份陈情书。其中一份由博客陈智祥提交的陈情书,因不符合委员会的职权范围(terms of reference)而不获发表。
委员会也选择不公开由两名拉惹勒南国际关系学院研究员分别提呈的陈情书。两人曾出席上个月16日的闭门听证会,因供证内容涉及国家安全,仅以供证摘要的形式发表。
国会秘书处昨天发文告说,委员会将在国会复会后继续完成工作。委员会也将参考所有陈情书的内容,以及它在横跨三周的听证会中所听取的证词。
除了轮流供证的65个机构与个人,其他提交陈情书的本地代表还包括立杰律师事务所、前官委议员郑恩里,以及《海峡时报》前副总编辑默乐(Bertha Henson)等。
其中,立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科技、媒体与电信部主管拉扎斯(Rajesh Sreenivasan)指出,尽管假新闻的形式多样,但我国现有的各项法律覆盖面广,足以从多角度对抗假新闻。这包括煽动法令、内部安全法令、维护宗教和谐法令、司法维护法令、防止骚扰法令和广播法令等。
“国会的一个担忧也许是,现行法律虽适用于假新闻,但执法程序不够灵活,无法应对假新闻传播的速度。我们认为,这可通过强化相关法律的执法程序来解决。”
例如,根据广播法令,网络内容供应商须拥有类别执照,当局也有权指示类别执照业者从平台撤下任何违反互联网运作准则,或威胁公众利益、公共秩序及国家和谐的内容。
但法令并未明确列出,业者须在接到指示后的多少天内撤下违规内容,以及违反指示所面临的刑罚。立杰律师事务所因此建议国会加强现有法律,以更轻易和有效地执法。
郑恩里也同意,国会如今面对的关键问题,是如何以我国法律和规范来监管社交媒体公司。也是上海睿泰科技董事长的郑恩里指出,这些公司长期以来坚称自己只是网络平台而非内容供应商,得以避开与网络假信息相关的法律责任。
须将面簿推特等视为内容供应商加以管制
郑恩里认为,我国须将面簿、推特、维基网等网络公司视为内容供应商,坚持他们遵守我国法律和审查制度。“如同所有主权国家一样,新加坡决不能让我国法律和规范臣服于他人,尤其是私人企业。”
其他陈情书还包括一份由四名公众联合完成的数据分析报告。他们研究了六个本地倡议小组(advocacy group)的面簿页,发觉越是立场鲜明的组织,越倾向于分享带有偏见或观点偏激的网络链接,包括来自反伊斯兰教仇恨组织的内容。
尽管研究还在初步阶段,但研究团队认为,这显示一些倡议小组正从可疑来源获取信息,并向公众输出假新闻。
其他海外学者和机构也提呈了陈情书,包括俄罗斯驻新加坡大使馆、哈佛大学肯尼迪政治学院资深研究员沃德尔(Claire Wardle)等人。
他们普遍提出的应对措施,包括建立事实核对机制、提升公众的数据和资讯素养,以及深入研究假信息的散播规模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