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欺诈公司320万余元 财务经理被判坐牢11年

侯启祥 报道

howks@sph.com.sg

工作压力大,深陷赌海,财务经理八年内欺诈公司约320万余元,被判坐牢11年。

被告钟顺辉(43岁、译音)昨天(6日)承认欺骗和做假账等194项控状。

法官下判说,被告面对194项控状,涉款约320万余元。此外,他在长达八年内犯案,违背公司对他的信任,导致公司蒙受很大损失。被告必须受到严惩。

被告案发时在广告公司工作,他在2000年11月加入公司,直到2015年辞职。他任职期间负责公司的账目,管理零用现金,付款给供应商和处理员工薪金等。

案情显示,公司支票签署人是董事经理和总裁。每次总裁出国,会预先签好支票,然后把支票交给公司财务总监,这样便不会迟付款。

财务董事信任被告,每次被告向他拿支票,声称付款给供应商,他都不会检查。

后来,被告染上赌瘾,无法自拔,他自知受上司信任,决定欺骗公司的钱。

从2007年至2015年,被告制造虚假交易,欺骗上司需要付款给供应商,索取预签支票,收款人填上自己的名字,然后到银行兑现。被告记录在账目上,注明付款给供应商,以掩人耳目。

由于被告付款给自己,导致公司的开支增加,为隐藏罪行,被告窜改销售记录,让增加的开支看起来合理。

被告于2015年辞职,公司发现发现账目有问题,最终揭发他欺骗公司的钱。至今,被告未偿还一分钱。

被告声称工作压力大,以赌博减压,结果陷入赌海。

纳古沙律师为被告求情说,刚开始时,被告在新加坡的赌场赌博,后来,迷上非法赌球,结果无法自拔,欠下大笔赌债。被告是在绝望下,开始欺骗公司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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