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电扶梯偷拍裙底被逮 台籍博士生判监两周

一名在籍男博士生在电扶梯上偷拍女子裙底,幸好女子机警,当场把他逮个正着,警方事后还发现他曾偷拍过另外五名女子。

这起事件发生在去年(2017年)11月2日早上11时30分,地点在裕廊坊(Jurong Point 2)。被告是来自台湾的陈伟汉(音译),事发时是南洋理工大学的博士生,他面对一项侮辱女性尊严的罪名,被判坐牢两周。

受害人是一名28岁的女子。根据判词,事发时,被告在裕廊坊碰见受害人,觉得她长得很漂亮,于是跟踪她。两人乘搭从二楼往一楼的电扶梯时,被告将手机放在受害人的裙底,并开始录像。

受害人感觉到被告的手机碰到她的裙子,转过身便惊觉被告正在偷拍她的裙底。她抓住被告的手,要他交出手机,被告照做,也承认在偷拍受害人。

受害人在一名路人的协助下,要求被告将录像删除。被告答应,并保证不会再犯。

警方事后逮捕被告,并发现他在事发前一个月偷拍过另外五名女郎的裙底。

此外,被告还承认曾一边回放女子裙底视频,一边对着视频自慰。

被告称偷拍为“减压”

法官在判刑时表示,被告不仅一次使用能够录像的仪器,拍下受害人的裙底,是加重刑罚的因素。

法官解释,被告可重复地观看,也可能把他所拍的视频传给其他人。

被告在求情时称,博士生压力大,他因患上抑郁症才偷拍女子的裙底“减压”,事发后曾两次企图自杀,并曾入住心理卫生学院三周。

不过法官指出,他可选择其他方法纾解压力。

此外,由于被告没有呈交完整的心理医药报告,法官表示,无法证明被告是因心理问题而犯案,因此并没有将他的抑郁症,当成减轻罪行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