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电动踏板车骑士,在不同时候、不同地点,撞伤两名男生和一名妇女,昨日被警方以疏忽行为导致他人受伤的罪名提控。
这三名男子是秦建(32岁,物流经理)、刘佳明(26岁)和杜艾文(22岁)。他们涉嫌于去年7月至11月期间,在使用电动踏板车时行为疏忽撞伤三人而被控上庭。
他们有意认罪,但只有秦建一人被判罚款2500元,刘佳明和杜艾文的案子则分别会在3月23日和3月16日过堂。
来自中国的秦建,昨午被控在去年7月5日晚上6时49分,骑电动踏板车经过金文泰西2街第607座组屋楼下,把正好走下楼梯的9岁男童撞伤。男童的父亲事后报警,男童也被送院,他的手肘、手腕和膝盖都被擦伤。
秦建认罪后求情时,恳求法官轻判,并表示事发后已经改搭巴士,不敢再使用电动踏板车。
法官考虑后判他罚款2500元,这也是该条文中最高罚款金额,该条文的最高刑罚是判监六个月或罚款2500元或两者兼施。
秦建昨天傍晚缴交了罚款后当庭释放。
第二名被告刘佳明,则被控于去年10月19日下午1时25分左右,在义顺11道的公园小贩中心里撞伤61岁老妇郑宝春,导致她因枕骨疼痛而入院治疗。刘佳明被控后表示有意认罪,案展3月23日过堂。
第三名被告杜艾文,被控于去年11月14日下午大约2时10分,在兀兰44道第549座组屋的行人走道上撞倒一名8岁男童,导致男童脸部擦伤,手腕疼痛。已婚的杜艾文,同时还面对另外两项对妻子动粗和抵触个人保护令的控状。他有意认罪,案展3月16日过堂。
陆路交通管理局规定所有车主从今年下半年起必须为电动踏板车注册。交通部兼卫生部高级政务部长蓝彬明3月7日在国会拨款委员会辩论交通部开支预算时宣布,将把新规定纳入活跃通勤法令。
在新条例下,车主日后为电动踏板车注册时须提供个人资料,车子也得通过检查及核准,并系上陆交局发出的认证标签。电动踏板车也须符合活跃通勤法令条例,重量不能超过20公斤,最高时速不可超过每小时25公里。有关注册详情将在日后公布。
陆交局已在去年8月展开电动脚踏车的注册工作,至今已有约1万3000辆电动脚踏车完成注册。(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