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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警方阻止周英汉离境 尚穆根:将修法列弃保潜逃为犯罪

周海丽 苏文琪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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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wenqi@sph.com.sg

内政部长兼律政部长尚穆根表扬警方成功阻止城市丰收教会前投资经理周英汉非法离境,并表示弃保潜逃一直是他关注的问题之一,刑事程序法下来提的修正中建议将弃保潜逃列为犯罪行为,后果不只是保金被充公。

涉城市丰收教会失信案中,原定昨天(2月22日)入狱服刑三年四个月的周英汉(57岁),前天早上从乌敏岛码头乘坐摩哆船企图离境,刚离开10分钟,就在离岛2.4公里处遭警察海岸卫队的三艘巡逻艇拦截。周英汉和船夫陈保德(53岁)当场落网,除了搜出一套未开封的钓鱼器具,周英汉身上也带着5000元现款。两人落网时穿着休闲,坚称只是出海钓鱼。

两人被带回本岛接受调查,前晚还押广东民警察大厦,昨早7时20分被载到国家法院面控,在11时25分被控。

尚穆根昨天走访警察广东民大厦设立的一站式性侵法证中心(OneSAFE)和录影口供室后,回答媒体有关询问时说,警方在这次案件表现非常好,但任何时候都有上千人保释在外,警方不可能时刻跟进每一个人的行踪,这是浪费资源,使警方无法专注在其他更重要的事务上,如对抗恐怖主义威胁。

让保释者使用电子追踪器

他也说,法庭在佳节来临时,一般会在情理内允许被判刑者交保回家与家人共度佳节,之后才入狱,但总有人利用和辜负法官和控方的善意。

刑事程序法本轮修正的内容就建议将弃保潜逃列为犯法行为。目前,违反保释条件的后果只是保金被充公。其他修订建议包括收紧保释条例,让使用电子追踪器作为保释条件之一等。

周英汉妻姨百万保金恐充公

周英汉昨天被控非法离境,保释他回家过年延迟服刑的妻姨,可能失去100万元保释金。疑教唆他潜逃而被捕的哥哥周英顺仍被扣留,也可能被提控。

控状显示,周英汉被控于前早8时47分左右,在并非因意外事故所迫,或有其他合理原因下,乘坐摩哆船从乌敏岛码头非法离开新加坡,前往马来西亚,抵触移民法令。船夫陈保德则被控于同一时间,在乌敏岛水域非法协助周英汉离开新加坡,用摩哆船 把周英汉载离乌敏岛码头,意图送往马来西亚。

周英汉面控时戴眼镜、身穿蓝色上衣和黑色百慕达,面容疲倦,他的家人前天连夜帮他聘请代表律师菲普斯(Phipps Johnathan)。皮肤黝黑的陈保德身穿灰色上衣,面控时面无表情,他没有代表律师。

两人被控后,法官下令还押中央警署一周协助调查,案展3月1日下午过堂。

周英汉本月初在最高法院上诉庭维持高庭原判后,成功申请回家过年后再开始服刑,据了解,他的保释金高达100万元,担保人是他的妻姨,如被传召妻姨得出庭。

两人落网后,周英汉的哥哥周英顺(61岁)也在前午3时40分被捕,他涉嫌教唆周英汉潜逃,直到截稿时,他仍被扣留,极有可能被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