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媒局为新框架展开公共咨询 不满电信与网络服务可寻求调解仲裁

根据这套拟议中的调解和仲裁框架,当局将强制规定相关业者须参与调解,以更公平有效地解决纠纷。

对电信公司或网络服务供应商的服务素质不满意,或在付费电视频道或手机费用方面与业主有纠纷的消费者,今年底或可通过一个新的调解与仲裁框架解决,而消费者只须承担一成的费用。

消费者只须承担一成费用

根据这套拟议中的调解和仲裁框架,当局将强制规定相关业者须参与调解,以更公平有效地解决纠纷。

资讯通信媒体发展局昨起展开公共咨询活动,邀请公众针对这套框架提出看法。资媒局前年8月在电信法令和新加坡媒体发展管理局法令的修订建议中,已透露有意设置这套框架。

根据资媒局昨天(1月17日)发出的文告,这套进一步保障消费者权益的框架分为调解和仲裁两个阶段。

在调解阶段,若业者和消费者对解决纠纷方案达成共识,和解条件由中立的调解员以书面协议的方式记录,业者和消费者都得遵守条件。

要是调解不果就需进行仲裁,而且消费者一旦接受仲裁结果,业者就必须接受相关条件,没有进一步协商空间。

资媒局受询时指出,框架将在今年底或明年初落实。

资媒局也重申,调解和仲裁框架是要提供解决纠纷的额外管道,并非要取代业者已有的投诉管道。它建议消费者仍应先接洽业者,只有在无法解决纠纷的情况下,才由当局委任的相关机构进行调解或仲裁。

相关机构可能是新加坡调解中心或新加坡消费者协会。

这套框架采取共同承担费用制,消费者和业者须一起承担费用,但拟议条文列明,消费者只需支付总费用的10%,其余九成得由业者承担。资媒局说,这是为了鼓励业者尽快解决纠纷。

根据框架,消费者需承担的调解费预计从10元起跳;仲裁费则从50元起跳。换句话说,业者需承担的调解费从90元起跳,而仲裁费从450元起跳。

资媒局由原有的资讯通信发展管理局与媒体发展管理局在去年4月重组合并而成,资信局以往平均每年处理300起与国际漫游收费过高等相关的电信收费纠纷,而媒发局在2015年接到40起有关付费电视的投诉。

业者:现有解决纠纷管道已充足

根据咨询文件资料,当局有意把至少八个电信和付费电视业者纳入框架,包括新电信、星和、第一通,以及预计今年开业的第四家电信公司TPG、网络服务供应商ViewQwest、移动虚拟网络经营商Circles.Life和MyRepublic,以及光纤网络供应商网联宽频信托(NetLink NBN Trust)。

多数业者受询时仅表示正在研究框架细节以及对它们的影响,会在稍迟给当局提供反馈。

第一通不认同这套框架,发言人说:“我们认为现有的解决纠纷管道已充足。我们会彻底调查每个顾客的反馈意见,并尽力友好地解决所有纠纷。”

星和发言人也说,他们一直致力于设法最快且友好地解决客户面对的问题。Circles.Life则表示对于资媒局任何有利于消费者的措施都大力支持,“因为这会促使所有业者做得更好,也就是我们服务的宗旨”。

TPG和ViewQwest没有答复本报询问。

为期六周的咨询活动在下月28日结束。公众可上网www.imda.gov.sg/regulations-licensing-and-consultations/consultations/open-for-public-comments了解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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