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审核通过《消除种族歧视》国际公约

新加坡审核通过《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致力于打造一个没有种族歧视的社会。

《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谴责任何因种族、肤色、世系、国籍或种族而出现的种族歧视行为,并规定缔约国消除一切形式的种族歧视。

我国于2015年10月19日签署这项联合国公约,并在今年11月27日审核通过公约。

文化、社区及青年部昨天发文告说,政府将同利益相关者合作履行这项公约的义务,并加强我国社会和谐。我国明年将就第一份缔约国报告征询公众意见,以为联合国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的定期审议做准备。

文社青部长傅海燕说,我国自独立以来,一直在多元种族社会的基础原则上建设国家,必须继续有意识地在多元化社群中培养相互尊重和理解。

她说:“任何形式的种族歧视在新加坡都无立足之地。我们鼓励大家尽一分力,使新加坡成为所有种族、宗教和背景的公民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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