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男二女被控 侮辱或蓄意伤害警员

挥拳打人、大声喧哗、酒醉闹事等,九人涉嫌使用侮辱性言语或蓄意伤害警员,其中八人昨天被控上法庭。

被控的八名涉案者包括六男二女,年龄介于20岁至66岁,他们各面对三到八项控状,包括公共滋扰、辱骂及蓄意伤害公务员和防止骚扰法令罪等。

所有案件都在今年1月至10月期间发生,案发地点包括大巴窑、勿洛和友诺士等地。

其中一起案件发生在6月24日,亚哈亚(20岁)涉嫌在组屋底层推一名警员,并挥拳打他的左眼和头部,另外也推了一名警员的左脸。他也面对其他恶作剧和从监督中心逃离的控状。

在另外一起案件中,中国籍男子于长海(43岁)涉嫌在10月25日酒醉闹事,在一家餐厅外把食物和饮料洒在地上,再辱骂和踢向两名警员。

无业女子孙玉琴(33岁)则涉嫌在5月11日与家人发生纠纷。她先殴打一名女亲戚的头部和背部,再踢另外一名女亲戚的胸腔。

她在警员抵达现场后没有停手,反而在警员面前再次打第一名女亲戚的背部,另外也使用英语粗话辱骂四名警员,并撕掉其中一名警员的手写记录。

向警员吐口水男子尚未被控

35岁的中国籍男子朱宏言则涉嫌在1月28日,在大巴窑1巷第106座组屋一带大声喊叫,并向三名警员动粗。

根据警方文告,另外还有一名42岁男子涉嫌向警员吐口水,昨天尚未被控上法庭。

如果抵触防止骚扰法令控状罪名成立,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000元,或坐牢最长一年,或两者兼施。至于蓄意伤害公务员,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长七年,或罚款,或鞭刑,或任何刑罚组合。

警方重申严正看待任何妨碍警员执行公务,或对警员造成肢体和言语伤害的违例者,并将毫不犹豫采取行动对付违法者。(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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