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启祥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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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档经营卖淫网站,为17个卖淫团伙打广告,每个月收取300元,四年多内赚取64万6000元。
这对夫妇刘进源(36岁)和林秀燕(32岁)去年被捕,昨天认罪,控方促请法官判他们坐牢和罚款。法官案展明年1月9日判刑。
案情显示,2011年,被告刘进源的叔叔刘山尼找网页设计师设立网站,为卖淫团伙打广告。刘山尼邀请刘进源做他的合伙人。
同年底,刘山尼失踪,网站由刘进源管理。刘进源在多个著名卖淫论坛刊登广告,以吸引卖淫团伙在他的网站为旗下妓女打广告,久而久之,越来越多团伙成为他的客户,有17个团伙在网站打广告。
刘进源每个月收取300元广告费,要它们转账到银行户头。有关银行户头是刘进源花1000元让一名泰国人开设。
刘进源收到钱后,为卖淫团伙开设账号,让他们上载网页横幅、照片和资料,例如妓女的收费和资料。
如果卖淫团伙没付广告费,刘进源便取下它们的网页横幅和广告。
林秀燕一开始便知道网站的事,并参与丈夫的生意。她协助从银行提款,与有意打广告的卖淫团伙协调和上载网页横幅。
自银行户头开设以来,共存入64万6000余元。这些都是网站的收入。刘进源夫妇不时在全岛各地提款,用来支付生活费,包括购买一辆福士伟根GOLF汽车。
警方是在破获多个卖淫团伙,揭发了刘进源夫妇的罪行,并于去年5月19日将他们逮捕。
控方指出,被告夫妇为卖淫团伙打广告,在一段长时间内犯案,从中赚取丰厚收入,必须受到严惩。(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