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案情,被告陈嘉良把一张写有连串身份证号码的单子交给当时是第一通(M1)客户服务职员的郑坤鸿,要对方找出这些人的联络方式。陈嘉良答应为每一个记录支付一元费用。2015年3月7日至6月24日之间,郑坤鸿一共找到183个人的联络资料。郑坤鸿在同一时期因替大耳窿当跑腿被捕,连带揭发这起案件。
魏瑜嶙 报道
elynh@sph.com.sg
一名追债公司职员为了提高业绩,向电信公司职员购买顾客资料,昨天判监八个星期。
被告陈嘉良(36岁)承认20项抵触滥用电脑和网络安全法令的罪状,余下163项类似控状交由法官下判时考虑。
陈嘉良案发时在追债公司Exclusive Debt Recovery工作,公司主要为两家合法放贷公司收债。
除了讨债外,陈嘉良也通过收集公众资料,助其中一家放贷公司Swift Credit招揽顾客。
陈嘉良在2014年12月底左右认识了向Swift Credit贷款的男子郑坤鸿,对方当时是第一通(M1)的客户服务职员。
因为工作上的需要,郑坤鸿有权力进入第一通的系统调阅顾客的个人资料,包括身份证号码、地址和电话号码等。
根据案情,2015年初,郑坤鸿主动联系陈嘉良向他兜售顾客资料,每一个记录开价五元。
陈嘉良答应购买资料,希望借此替Swift Credit招得更多生意,进而提高追债公司的业绩,让他有机会加薪和领取丰厚花红。
郑坤鸿不久后把一张名单交给陈嘉良,由于上头的顾客不是没接电话就是联络号码已经取消,陈嘉良因此没有付款给郑坤鸿。
郑坤鸿过后再一次尝试向陈嘉良兜售资料。这一次,陈嘉良把一张写有连串身份证号码的单子交给郑坤鸿,要对方找出这些人的联络方式。
陈嘉良答应为每一个记录支付一元费用。2015年3月7日至6月24日之间,郑坤鸿一共找到183个人的联络资料。
据了解,郑坤鸿在同一时期因替大耳窿当跑腿被捕,连带揭发这起案件。
郑坤鸿去年2月认罪后,被判坐牢17个月、鞭打三下、罚款9万元和缴付5400元罚金。
主控官哈妮莎副检察司指出,这是一起不易被发现的案件,而且涉及他人的机密资料,因此促请法官判被告坐牢至少八周。
代表被告的陈俊良律师求情时说,被告没有案底,已婚的他是家中独子,而且父母都已退休,他目前靠驾驶私召车糊口。(部分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