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即日起,买家、发展商和房地产机构在提交集体出售项目的提案或发展申请时,必须先征询陆路交通管理局(LTA)意见,并进行预先申请可行性研究(PAFS),以确定集体出售项目在重新发展后的可建筑住宅单位总数,不会对现有道路网络形成压力,给居民带来交通阻塞等不便。
市区重建局前天向业主、发展商、建筑师、机构及运输及交通顾问发出的一份通告中,宣布上述举措。
本地集体出售市场近来火热。在大多集体出售项目中,作为买家的发展商,一般会通过建筑更小面积单位或提高土地使用率的方式,在同样面积的土地上增建更多住宅单位。
市建局的通告说,最近集体出售交易增加,该局收到多份要求大幅增加住宅单位总数的重新发展提案和发展申请。
它说:“我们需要考虑如何让这些重新发展项目,以一种更可持续方式改变整个城市环境。这些变化必须符合我们的愿景,即建造一个更宜居和减少用车的城市。”
新加坡产业发展商公会(REDAS)会长陈佩强接受《联合早报》访问时,对市建局的新举措表示欢迎。
他指出,一些发展商在考虑集体出售项目的重新发展计划时,往往忽略了项目单位数量大增对周遭环境带来的影响,结果导致他们的发展计划被有关当局否决。通过新举措,这将减少类似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