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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及伤害斑马鸠 七旬翁罚1万元

一名74岁男子走私斑马鸠,并对鸟儿造成不必要的伤害,被罚款1万元。这是本地首起因走私动物和飞禽而被判最高罚款金额的案件。

据农粮兽医局昨天发出的文告,被告连金廷(译音)此前也曾非法把七只斑马鸠(zebra dove)走私入境我国,于2009年被判罚款3000元。

该局是在今年2月1日接到移民与关卡局人员通报,指在大士关卡发现一只斑马鸠。当时,斑马鸠藏在司机座位底下的一个袋子里。

经调查,这只斑马鸠是在未获批准的情况下走私入境。用来装斑马鸠的袋子里没有食水,而斑马鸠显然受到惊吓。当局已把斑马鸠交由裕廊飞禽公园照料。

农粮局指出,把健康情况不明的动物走私入境,可能会把致命病毒包括禽流感带入新加坡,对国人和本地禽鸟养殖场构成威胁。

在未经农粮局批准的情况下进口动物是违法的。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高达1万元、监禁长达一年,或两者兼施。

移民与关卡局也在各关卡加强了对出入境者及车辆的检查,防止走私人口、毒品、枪械、爆炸物和其他非法物品。为了预防禽流感,移民局和农粮局提醒公众,不要走私鸟类、家禽和家禽产品进入新加坡。